故宫盗案窃贼否认有预谋

  称对故宫(微博)没概念“只是喜欢就做了”

  故宫窃案

  本报北京讯 (记者 赵琳琳 通讯员二宣) 曾轰动京城的故宫失窃案昨日上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被媒体冠以“故宫大盗”的石柏魁昨日上午在法院出庭受审,据悉,这也是自去年5月8日案发后,石柏魁首次出现在媒体面前。石柏魁虽然承认了指控,但却否认自己是有预谋的盗窃,并称自己对盗窃故宫其实没有什么概念,去故宫就是想“进去看看”。

  曾承认上网看藏品起贪念

  2011年5月8日,28岁的石柏魁来到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斋宫诚肃殿,盗走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展出的9件展品。被他丢弃的3件展品,至今仍未找回。据介绍,被盗展品是私人收藏品。

  庭审伊始,石柏魁对自己何时产生盗窃想法进行翻供。石柏魁表示,自己偷盗之前并没有想到故宫是什么地方,就是想偷点东西,故宫是什么地方自己没有什么概念,“只是喜欢就做了”。

  而在此前的供述中,他说,自己曾在上网时点击了有关故宫介绍的链接,各类精美藏品让他产生了偷盗的想法。

  石柏魁表示,案发前,他其实已经打算回老家,走之前决定再次参观故宫,看一看故宫东侧的宫殿。第二次游览时,他来到斋宫诚肃殿,恰逢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布展。“当时下着雨,周围有很多人,听导游说展品是金属物品。”随后,石柏魁躲在夹道里至天黑,实施盗窃。

  代理律师称主观恶性不大

  检方认为,石柏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实施盗窃犯罪,并且多次盗窃,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石柏魁的代理律师为其做罪轻辩护称,两家鉴定机构对被盗展品出具的说明是“真假难辨,出处不详”,公诉方按展品的投保价值来起诉,证据不足。另外,石柏魁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本案只是一件普通的盗窃案,唯一特别的是发生在故宫里,其行为不符合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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