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纪念堂:接受捐赠那次是曾的私人行程

  台北中正纪念堂:接受捐赠那次是曾馆长的私人行程


  曾坤地的说法从中正纪念堂管理处得到证实。“妈祖护佑中华”画作于2010年6月由大陆三百书画院长高运甲在北京移交给时任中正纪念堂管理处长的台湾代表曾坤地。


  中正纪念堂管理处展览组的工作人员2月8日下午接受雅昌艺术网采访时介绍,2010年任中正纪念堂管理处长的曾坤地,到北京接受“妈祖护佑中华”画作捐赠时,是他的私人行程时间,不是以公务身份参加,所以他们也不会过问。关于这幅“妈祖护佑中华”的画作,他们也从未在馆内看见和展出过。她说,曾馆长目前只是被台北市调查处约谈,之后返回家中,应该不会停职。“因为如果严重的话,交保释金也不行”。


  台北孙中山纪念馆:曾馆长目前休假


  两年前在北京接受“妈祖护佑中华”画作捐赠时,曾坤地是台北中正纪念堂管理处长。2011年3月,调任到台北孙中山纪念馆担任馆长一职。2月8日下午,雅昌艺术网致电孙中山纪念馆。曾坤地馆长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曾馆长这几天都没有在办公室,而是“休假了”。是不是因为这件事而请假的?这位工作人员否认说:“是馆长本来这几天就要休假的,不是因为这件事。”而对于其他问题,她没有给出答案。


  台湾地区刑法:侵占公有财物者,最高获无期徒刑


  据报道,台北市调查局是在中山纪念馆办公室搜出该画作的,依贪污治罪条例之侵占公有财物罪嫌约谈到案。2月8日下午,记者致电台北市调查处,他们的工作人员认为“案件还在侦查中,不便透露”,拒绝对此做出回应。


  记者了解到,依据台湾地区《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罚则1)规定,窃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财物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亿元以下罚金。


  对于此案中曾坤地是否会受到这种惩罚,台湾地区“教育部”政风处长柯是钤表示,此案是有人向台北市调处检举,而非政风处举报,“我对曾馆长被约谈感到有点讶异,因看不出此案有对价关系。”台湾地区“教育部”政务次长、发言人林聪明表示,有时公务访问也会互赠纪念品,“但我们不是行家,可能真的不懂画的价值有多少。”


  对此,曾坤地倍感委屈,他认为自己一向重视操守,没想到去了一趟大陆,“一生清誉都被毁了。”目前他已请辩护律师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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