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正渠“假画门”背后:拍品上拍前的“三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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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德拍卖作品:段正渠 《烤火》 布面油画 1993年作 199.5x17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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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正渠自藏作品 《北方》 布面油画 1994年作  190x170cm


  一度备受关注的画家段正渠“假画门”最后被当事人和聚德相关负责人出面澄清是一起不经心的误会。段正渠在创作作品《北方》时,对自己第一稿作品不满意,便将画布拆掉并委托自己的学生丢掉,但却被人保留下来,并被现委托人购得,成为在上海聚德“油画雕塑”专场首拍的画作“烤火”。


  是更为有效的制度设计,可以杜绝层出不穷的假?还是,应当期待法律的追责和惩效;或者,寄望于三方鉴定机构的公正和客观;还是,形成真正建立于诚信和信誉基础上的“交易惯例”,让违背惯例的代价之深重,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从这个层面思考,聚德拍卖的危机应对是一个好的开始。这起“一式两份”画作乌龙事件的背后所涉及的,绝不只是当下拍卖一个行业的问题。


  几名当事人均在第一时间接受了雅昌艺术网的专访。


  1266号拍品“烤火”的来源审查


  身处争议之中的聚德拍卖油雕部主管查海蓝在2011年最后一天开通了微博,首度面对困扰多日的假画事件。接受雅昌艺术网采访时,她说,“聚德对征集作品的把关历来很严格,我们对拍品来路证明通常强调要求出据尽可能多一点的辅佐资料:比如清晰的来源证明;比如要求出示和作者本人的合影照片”。作为有10年从业经验的资深人士,查海蓝个人也有7年的习画经历,她的经验以及她的业内关系圈本身构成了她甄别拍品时的一道屏障。“这么多年的从业史,我在业内有很好的私人朋友,他们既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顾问,如果在我判断上出现疑问时,我会拿给她们来判断。”查海蓝说,“只要存在争议,肯定不会上拍。”


  看起来,这个算不上太严密但也行之有效的“防火墙”的确替聚德完成了绝大部分的来源审查。査海蓝对雅昌艺术网说,该作为的来源清晰可靠,委托方为段正渠的学生,在购得的时候画商就有明确说明此件拍品为段正渠作品《北方》的前一稿。根据她和其它专业人士的判断,“由于拍品《烤火》最上方有一条画布接缝,若是仿作就不存在这个现象。再者,该作有许多细节与《北方》不符,如果是按照原作仿制,完全不会在诸多细节中出现不同的纰漏。从画面的作画气息和签款来看,完全秉承段老师一贯风格,”查海蓝回忆,“而修复此件拍品的上海油雕院修复工作室负责人韩连国,也确定拍品从画布、颜料到油料的材质都完全符合90年代初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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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正渠微博“打假”  引发“假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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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分歧还是发生了。并且在微博上,对“上海聚德‘油画雕塑’专场:lot 1266 段正渠,1993年作,《烤火》,布面油画,199.5×178cm,估价80-150万元”这一拍品信息的发布,作者段正渠本人转发并评论说“假画!原画挂在家里!”这极大增加了这一假画事件的戏剧性。段正渠同时在雅昌艺术网博客里发布了一篇博文《画就挂在画室墙上,怎么就进了拍卖会了?》对此进行了进一步解释,他写道:“刚从外地出差回来,朋友打电话问我是不是把《北方》送拍了?不可能啊,这是我自己一直留在身边的作品。现在就挂在画室墙上,怎么就进了拍卖会了?”


  似乎正是作者这个环节验证的疏忽让这个不大不小的“误会”发生了。事后,上海聚德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汤韬略也承认,虽然《烤火》作品来源可靠,但是由于没有与艺术家本人确认作品真伪,导致“假画门”事件发生。他说,“聚德在今后的拍品鉴定和把关上,都会积极争取与艺术家本人及家属取得联系来确保拍品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如果这条能被严格践行,聚德在追求拍品保真性的承诺上,将又增加一道“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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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聚德2011秋拍1266号拍品《烤火》图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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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市场中的自查


  查海蓝的专业性和职业感在业内向来为人信赖。这也是让她在这起事件中备受困扰的原因。“我就是大家质疑的聚德拍卖油画部主管。我把信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我相信事实会澄清我所有的委屈。”她在2011年12月31日开通的微博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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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德拍卖油雕部主管查海蓝微博


  但另一方面,查海蓝面对的压力也真实存在。作为这家刚成立两年的拍卖公司的油雕部主管,查海蓝负责的这块业务,只有包括她、一名助理,和一名库管在内的三人小团队运营。而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每年征集量的增加,审查的责任和难度都随之水涨船高。“我们一个拍卖季的成交额大约在2000万左右,平均要应对100到150件拍品,而从征集到拍卖,只有两到三个月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查海蓝接受雅昌采访时说。


  另一方面,“谁能征集到好的拍品,谁就赢在了起跑线上,现在,各拍卖公司都卯着劲尽早抢占优良资源。不仅征集难度大,成本也很高。竞争如此激烈,对拍品的鉴定成了一项考验从业公司自律的选择题。”一名业内人士对雅昌艺术网说,“严格的鉴定程序本身意味着很高的专业化能力和成本。在拍卖公司法律意义上仍不需要对拍品真假负责的现实下,谁会愿意主动增加这一成本呢?”


  他表示,事实上,在一个拍卖季,几十万件拍品的征集和上拍的过程中,拍卖公司无法短时间内完成所有作品的鉴定。更不用说,还有一些主动的作假行为存在,“拍卖行的拍假有三种形式:一是知假拍假,把假的当作真的拍;二是弄假成真拍假,把假的经过各种形式运作,让藏家确认是真的,其核心是如何把假的拍出去;三是不知假拍假,不排除误收假品,将其当作真品拍卖。”今年秋拍中,艺术家韩美林对自己的作品也出现过真伪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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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誉”为拍品真伪负责?


  2011年的假画事件频繁,几个月前张晓刚亲自微博打假引发讨论,批评家方振宁也在微博里发出林风眠的拍品为假画,这起段正渠假画门是这一连串假拍事件中的一个。


  饱受诟病的是《拍卖法》第61条所规定的有关免责条款。“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些买家和藏家认为这为拍卖公司的拍假行为提供了法律庇护,令假货得以横行无忌。而拍卖行从业者给出的解释是,拍卖公司是商业机构,它们无法做涉及真伪的学术判断。“我们不可能要求送拍人一定懂真伪,也不可能因为送拍人不懂就说是假的,我们能做的,只有在拍卖目录注明:拍卖公司并不能认定这件艺术品的真伪,鉴定意见仅做参考。”


  “为什么英美没有拍卖法,其艺术品市场却能够保持良性运转?”中国拍卖协会副秘书长郑鑫尧也一直试图解答这个问题。郑鑫尧接受雅昌艺术网采访时说,英美等国没有关于艺术品市场的专门法律,基本都是用合同法相关条例来解决艺术品市场的法律问题。比如,法律规定,任何买家在签署合约后都可以退货,也就是说可以在拍卖师落槌后反悔,要求退款。不过,如有人想利用这条法律来退货,他将受到“惩罚”,因为退货是国外艺术品拍卖行业惯例里所不允许的。


  郑鑫尧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了交易惯例的“威力”。曾经有一位先生在伦敦佳士得买了一个5万英镑的中国古董,但他不久却提出退货。佳士得方面自然觉得不妥,便提出让他分期付款,就别退货了,可他就是不同意。后来佳士得甚至提出让他免息贷款,但他还是死活要退。最后,佳士得没有办法,宣布承担交易损失,允许退货。然而,佳士得公司门口贴了一张告示,说某某先生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给公司带来很大损失,因此在五年之间他是佳士得不受欢迎的人。这事顿时引起轩然大波,英国最著名的报纸《泰晤士报》也报道了。接下来,这位先生在一个礼拜之内便连遭一连串打击:银行宣布不再给他贷款,保险公司退保,所在公司因他这种不诚信的行为而把他开除。最终,他跳进了泰晤士河。


  反过来,一旦与拍卖公司出现纠纷,英美国家的买家甚至不用求诸法律,一般来说都能有一个圆满的解决。也就是说,拍卖公司不会“免责”。“因为拍卖公司不愿损失自己的信誉,甚至希望通过化解危机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比如,郑鑫尧就知道伦敦佳士得公司当过一次拍卖公司的“典范”。2006年,一位德国人在伦敦佳士得买了一张标注为英国15世纪的樱桃木条桌,花了70万英镑。没想到,在2008年的德国佳士得拍卖会上,他居然发现了一张一模一样的条桌,那这两张条桌必然有一张是假的。于是,他就悄悄买下了这张条桌,同样也是花了70万英镑。之后,他立即要求佳士得解决真假问题。佳士得则要求他提供证据,他也没其他办法,就锯掉了一张条桌的一条腿,证明了这张不是樱桃木做的。没想到,佳士得后来赔了他1400万英镑,是他的条桌原价值的20倍。


  “从这个案例可以得知,虽然西方法律与交易惯例有冲撞,但却没有多少人愿意违背交易惯例,因为代价太大。”郑鑫尧说,西方艺术品市场的交易惯例已经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共识,制约力量很大。


  事实证明,佳士得的解决方案不仅没有影响它的业绩,反而是一次成功的“危机公关”。郑鑫尧介绍,佳士得的声誉在此事后提高不少,大家都知道在它那买错了东西就可以去赔,还能赔这么多。因此,原本5年之前佳士得的交易额从未超过苏富比,而如今它已经比苏富比的成交额多了30%。“这件事说明,做错了事也可以咸鱼翻身!”


  值得一提的还有,英美拍卖公司对于拍品真伪问题的处理惯例是:只要在5年之内,你能找到同等水平的专家认可你的意见,你就可以在法庭上和拍卖公司的专家进行一番辩论。如果在上拍之前专家们有不同意见,拍卖公司还会标出“本件作品有不同意见,请买家慎重”的告示,这也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因此,西方的收藏者对拍卖公司相当信任,对于自己的交易行为也相当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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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昌博友、著名画家段正渠遭遇“假画门”始末


  假画事件最初源于艺术家段正渠在雅昌艺术网博客里的一篇博文《画就挂在画室墙上,怎么就进了拍卖会了?》,他写道:“刚从外地出差回来,朋友打电话问我是不是把《北方》送拍了?不可能啊,这是我自己一直留在身边的作品。现在就挂在画室墙上,怎么就进了拍卖会了?”并附上自藏作品《北方》与拍卖作品图片。在日志,段正渠还专门找出自己藏作品图和拍卖行网上预展截图进行比较。并提供了两处备注信息:“自藏《北方》作品大图(拍自《学院美术30年-段正渠》p265)”、“《学院美术30年-段正渠》P264页(局部),创作年代应为1993年(误写为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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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号拍品细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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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号拍品远景局部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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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号拍品艺术家签名


  对比显示,两张作品在构图、场景和人物形态上惊人相似,描绘了一场北方冬天烤火的情景,画面中心为燃烧的火堆,前景为一位父亲与两个孩子,中景为围在火堆旁的众人,远处则表现了北方的田园风景。但不同之处也颇为明显,段正渠自藏作品色调为暖色调,而上拍作品色调则偏暗;另外在作品细节处理上,自藏作品中整幅绘画的形象轮廓清晰、笔触顺畅有力度,而上拍作品则笔触随意,画面远处的风景寥寥数笔,更像是一幅未完成的作品。


  三天之后,《顶层》杂志将拍品信息发布:“上海聚德‘油画雕塑’专场:lot 1266 段正渠,1993年作,《烤火》,布面油画,199.5×178cm,估价80-150万元。”,并以123万成交。拍卖当天艺术家本人转发此微博并发出假画的评论,引发“假画门”事件。


  顶层杂志随后回复:“谢谢艺术家出面指正,我们会联系聚德油画主管及总经理处理此事。”在随后的12月12日《顶层》继续发出微博回复:“已联系过聚德拍卖董事长汤韬略先生,汤先生称聚德正在积极处理此事,已联系拍得画作的藏家,并感谢艺术家及媒体的提醒,之后会出正式的书面公告。


  而在12月14日,当记者联系到上海聚德公司的工作人员时,对方负责油画部的主管负责人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在记者问到作品征集来源的时候,该负责人表示,此画并不是他负责征集的。对于后续工作他表示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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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所出示的1266号拍品情况说明书


  2011年12月24日,记者在联系到上海聚德拍卖有限公司询问具体细节时,油雕部主管査海蓝女士说到,目前《烤火》的委托方张女士于12月19日已经书面公开说明“此画如系伪作,我方愿意承担一切相关责任”。而买受人虽然对购得的《烤火》表示没有意见,但还是希望有一个正面答复。


  经过最初一周的联系与协调,事情仍然没有任何进展。委托方于12月19日向拍卖公司发出声明,声明表示:“本人2005年从一位朋友手中购得此次送拍上海聚德拍卖秋拍的油画雕塑专场的段正渠作品《烤火》(拍品号1266)。此画来源可靠,是段正渠先生的创作手稿。此画如系伪作,我方愿意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最终,在2011年底,拍卖公司与艺术家本人取得联系之后才得知真相,段正渠回忆了此件作品的来龙去脉,原来在创作作品《北方》时,段正渠对自己第一稿作品并不满意,便将画布拆掉并委托自己的学生丢掉,但却被人保留下来,后来则由此画如今的委托人购得。


  聚德拍卖油雕部主管查海蓝在接受雅昌艺术网采访时说:“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整个公司都很震惊、着急。并马上与委托方联系,但委托方坚信此件作品为真品。”她也感谢段正渠,感慨自己终于清白了。但为了保护各方利益,并未谈到作品征集、鉴定和上拍的前后细节。


  “假画门”到此终于水落石出,雅昌艺术网在连线艺术家段正渠时,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现在也比较烦,只想把精力放在自己的创作上,准备明年初的个展。”艺术家最后也透露实言:“这其实是一个误会。”而更多的话段正渠则不愿意谈,随后介绍自己的朋友来谈此事,他的朋友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这件事情已经解决完毕,再多说也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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