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萝卜寨灾后抢救保护修复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萝卜寨村落民居建筑是全国最大的黄泥羌寨,被誉为“云朵上的街市、古羌王的遗都”,具有深厚的羌族文化底蕴。2006年,萝卜寨村落民居建筑作为“藏羌碉楼与村寨”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纳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在“5•12”汶川地震中,萝卜寨村落民居建筑遭到了严重损坏。为了迅速开展萝卜寨村落民居建筑的抢救保护工作,四川省文物局及时组织当地文物部门和有关资质单位开展了受损羌族村落民居残损状况调查、现场测绘和抢救保护方案编制等大量前期工作。2009年8月24日,汶川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整体修缮工程实施前,委派阿坝州唯一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且熟悉羌族传统建筑的施工单位—阿坝民羌建筑保护研究有限公司,组织当地羌族传统工匠,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沿用原有习俗、采用原有工艺、利用原有材料,由汶川县文物管理所全程进行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对萝卜寨民居村落的10户民居进行实验性维护修缮工作。
在实验性维护修缮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2010年8月,由四川蜀西地质工程勘察院勘察设计,阿坝民羌建筑保护研究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萝卜寨灾后抢救保护修复工程正式开工。经过15个月的艰苦努力,萝卜寨灾后抢救保护修复工程于今年11月顺利完工。
12月1日,四川省文物局会同汶川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文体局和县文管所等单位,组织专家对汶川县萝卜寨灾后抢救保护修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专家组经过现场踏勘、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后认为,该保护工程对传统工艺进行了较好的保留和传承,达到了工程设计要求,符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一致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同时,验收组对工程竣工资料要进一步完善,对开裂较大的夯土墙纵向裂缝要进行修补,对未修复的房屋作为地震遗址进行保护展示等提出要求。(四川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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