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场欺诈消费者 20万红木家具只值万元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讯(N本网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思法) 花了20万元,厦门市民吴先生买了一套“非洲大叶紫檀山水宝座沙发”。岂料,经检测,这套沙发的材质竟然是铁刀木,两者的价格相差20多倍。于是,吴先生将商家厦门大明宫红木精品商场告上法院,要求全额退还货款,并按照当初承诺赔偿20万元。

  昨日,记者从思明法院获悉,此案近日已由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厦门大明宫红木精品商场退货、退钱,还要赔偿吴先生20万元。

  【惊诧】

  高价买的家具

  竟是廉价货

  吴先生说,今年3月4日,他到厦门市区湖滨北路育秀里临街的大明宫红木精品商场看样时,相中了一套大叶紫檀沙发和一套老酸枝八仙过海沙发。双方谈好,非洲大叶紫檀山水宝座沙发成交价为20万元,老酸枝八仙过海沙发成交价为10万元,合计30万元。但因吴先生嫌店内的非洲大叶紫檀山水宝座沙发尺寸太小,门店的店长陈女士就带他到漳州关联门店,相中了另外一套尺寸较大的10件套大叶紫檀沙发。

  吴先生在购买时,对山水宝座沙发的材质一度把握不定,而大明宫商场的店长陈女士则保证该沙发的材质确实为非洲大叶紫檀。为求谨慎,吴先生要求陈女士在送货单备注栏标明“山水宝座的材质是卢氏黑黄檀(注:非洲大叶紫檀的学名)”,并承诺“如材质有误,双倍赔偿”。回到厦门后,吴先生支付30万元货款。

  两个月后,这两套家具被送到吴家。不久,“达芬奇家具”曝出造假丑闻,吴先生对自家的这套大叶紫檀沙发也开始有点怀疑。为验明真假,他自费找国内两家最权威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之一——福建省产品质量中心检验所作了鉴定。结果让吴先生大跌眼镜——这套大叶紫檀沙发的材质其实是铁刀木,而且两种材质的价格相差非常大。据了解,大叶紫檀的售价是20万~25万元/吨,而铁刀木的售价仅为1万元/吨。

  【变局】

  上门索赔

  商家宣布“破产”

  拿到了有力证据后,吴先生带着发票找大明宫索赔。最后,经厦门工商部门调解,大明宫应“退一赔一”,即吴先生拿回20万元的退款并取得20万元的赔款。不过,大明宫红木法人代表张某在签字后,只同意支付10万元赔款,称“另10万元要找其他股东拿”。

  吴先生说,造假事件发生后,大明宫红木精品商场突然大变样:有“大明宫”字眼的招牌已被悉数摘下,只留下“红木”二字;原来的大明宫红木精品商场一分为二,一边新的店招牌变成“乾风堂红木”,另一边只有“红木”二字。随后,吴先生找到张某。但张某表示,大明宫已经“破产”了,现在的两家店都跟他没有关系。于是,吴先生将大明宫精品商场和张某全部告上思明法院。

  【判决】

  法院一审

  判商家“退一赔一”

  思明法院认为,大明宫红木精品商场卖给吴先生家具时,店长陈女士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保证山水宝座沙发的材质和明确违约责任的行为,影响了吴先生的消费判断及购买选择。经检测,山水宝座沙发的材质其实为铁刀木,而非卢氏黑黄檀,即“大明宫红木精品商场销售的该套山水宝座沙发材质,与其承诺保证的材质不符”。

  依经验法则,大明宫作为销售红木家具的经营者,应有鉴别家具材质的能力,也有区分家具材质的注意义务;即使在不能确定家具材质的情况下,其也不能胡乱保证所卖家具的材质品种。陈女士受大明宫商场雇用,其销售争议沙发及承诺材质品种属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大明宫商场承担。

  另外,根据工商登记显示,可以确定大明宫红木精品商场是张某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该登记对外具有公示公信效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故张某应在大明宫红木精品商场不足清偿债务的范围内,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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