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有何不同
主持人:夏斌
提问者:韩月静 (上海巨鹿路)
解答者:蒯大申(上海社科院文学所副所长、研究员)
问:有人觉得,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就是把整个文化都交给市场,搞“文化产业化”。请问,如何看待这一观点?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有何不同?
答:一般来说,文化事业是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在文化领域从事研究创作精神产品生产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组织机构。而所谓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从性质看,文化事业具有公益性,文化产业具有经营性;从管理体制看,文化事业通常实行公益性管理体制,文化产业实行经营性企业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文化的经济属性、产业属性逐渐为人所认知。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文化产业”概念首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被提出。这反映了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文化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
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将文化分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其中,明确指出“国家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并鼓励它们增强自身发展活力”,同时强调“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之后,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同时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增强国际竞争力”。至此,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轮驱动、比翼齐飞的发展思路和格局日益清晰。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都应具备文化价值的体现和担当,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具体而言,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调整资源配置,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文化产业,重点在于认真落实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开拓国际文化市场。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