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二批大运河沿线文物抢救保护工程责任书签字仪式在镇江举行
2011年8月25日,由江苏省文物局组织,“第二批江苏省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责任书签字仪式”在镇江举行。来自大运河沿线8市文广新(文物、文化遗产)局分管局长、文物处处长,及部分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签字仪式。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南京博物院院长龚良,省文物局副局长刘谨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苏省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是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江苏运河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率先启动、率先行动、率先实施、率先出成效的重要行动。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将自2010年至2014年,省文物局每年对一批有较高运河遗产价值,且存在险情隐患的运河遗产进行重点技术和资金扶持。去年,江苏启动了首批大运河抢救保护工程,并于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首批工程的实施,不仅保护好了大运河沿线重要文化遗产,同时对运河沿线环境、对周边城市环境和文化氛围都有着极大的提升,带动了沿线城市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文化惠民得以充分发掘和展现。在首批工程成功实施的基础上,今年年初,省文物局启动了第二批工程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经各地积极申报及省文物局组织的项目审核,今年6月,省文物局确定了淮安丰济仓遗址保护工程等8个项目列入第二批大运河抢救保护工程。为保障第二批工程的各个项目能按时保质完成,8月25日,省文物局召集运河沿线8市及项目责任区县文物主管部门召开会议,听取各责任单位首批工程实施情况以及第二批工程筹备情况汇报,部署江苏省大运河抢救保护工程以及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期间,省文物局分别与第二批工程8个项目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书。
刘谨胜副局长对首批江苏省大运河抢救保护工程作总结讲话。他指出,首批工程项目在各地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大运河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江苏省大运河申遗工作实实在在地往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同时,首批工程也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施工细度与“世界遗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工程收尾工作尚未完全结束等。希望第二批工程能认真吸收首批工程好的经验做法,改进不足,使“运河抢救保护工程”成为宣传江苏运河保护工作的一张名片。
龚良局长代表省文物局对首批工程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大运河抢救保护工程一定要充分考虑运河作为活态遗产的特性,兼顾沿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切身利益的需要,研究运河所起的文化相融、传统精神凝聚的作用,切实将列入抢救工程项目的遗产点保护好、修缮好,使其不负于“世界文化遗产”称号。针对今后三年江苏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龚良局长结合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快推进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的通知》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市于8月底前务必完成大运河市段规划的审批公布工作。二是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大运河各遗产点段四有工作。三是今年年底前完成大运河沿线遗产点段及周边环境整治方案编制和申报工作,并及时启动相应项目。四是配合国家文物局完善申遗文本,做好2013年7-8月国际专家现场评估考察的接待准备工作。(江苏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 徐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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