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文保单位张学良捐建体育场遭破坏(图)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图片资料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图片资料


  调查动机


  刘老根会馆涉嫌破坏文物的风波还未停歇,辽宁省沈阳市又有市民举报称当地一全国重点保护文物——汉卿体育场遭破坏。事情究竟如何?《法制日报》记者前往现场调查。


  “记者同志,你抓紧来看一下汉卿体育场吧,最近又遭人为破坏了,跑道被剐开了很多条沟。这可是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呀!”今天早上,辽宁省沈阳市一位市民给《法制日报》记者打电话提供了这一新闻线索。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国家对不可移动文物所设定的最高保护级别,堪称“国宝”,目前沈阳市仅有10处,汉卿体育场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汉卿体育场是1929年由张学良捐资在东北大学旧址上修建的一座体育场。在当时,这座体育场不仅是中国第一座现代化的体育场,更是远东地区规模最大的古罗马式马蹄形运动场。这里曾召开过第14届“华北运动会”,“中国奥运第一人”刘长春就从这里跑向奥运会,他在这里曾跑出了百米10秒06的成绩。


  “国宝级”体育场千疮百孔


  《法制日报》记者驱车沿至北陵正门右转后前行百米左右,便看到了粉红色的汉卿体育场主席台。当记者靠近体育场时,却发现无法进入体育场,原因是入口周围已经用兰白相间的铁皮围栏围住。


  记者在体育场西北角处,发现有一处原来的铁栅栏被人锯掉一条,于是侧身钻过铁栅栏,经过一块菜地,才得以进入汉卿体育场。


  进入体育场后,眼前的景象令记者惊呆了——整个体育场看上去一片凄凉。


  环顾整个汉卿体育场,记者发现,看台上的座位已经破烂不堪;看台边缘长出了茂密的小榆树及杂草;中间的足球场杂草丛生,整个草坪还杂七竖八地挑出了数条长长的土沟,已经不能作为运动场地使用。长400米的环形跑道上,东、西、南三面均被挖开了一条沟,宽约50厘米,红色的橡胶跑道和黑色沥青石子被揭开后,堆成了若干小堆,露出下面白色的石子。


  在汉卿体育场,记者碰到了市民孙先生。孙先生告诉记者,他每天都来体育场的跑道上跑步,一个星期前的一天早上,他到汉卿体育场后发现3面跑道都被剐开了。“没办法,现在只能做跳绳等健身运动了”。


  孙先生说,以前每天都有很多人来这里健身,现在几乎没人来了,因为场地被破坏了。


  记者一边与孙先生交谈,一边在跑道上走动拍照。突然,记者感觉左脚腾空,幸亏及时跳开,才躲过一劫。回头一看,是一个约半米深的方型下水井,井盖已经没有了。


  孙先生见状说:“这里的下水井盖一个也没有了,注意安全。”


  记者绕行体育场一周后发现,情况果然如孙先生所说,所有下水井盖都没有了,另外体育场看台下面的门窗也被拆除得一干二净。


  在汉卿体育场的西南角,记者看到了一新一旧两块石碑,正面都写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旧石碑在看台西南角的下方,新石碑在草坪的西南角上。


  体育场的原使用单位——沈阳体育学院的一名退休教师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旧石碑是在2001年立的,新石碑刚立一年多的时间。


  记者在新石碑背面看到了如下字样:“保护范围:东-北至皇姑区住宅建筑公司预制厂西-南外墙,南至体育场南规划路外5米,西-北至泰山路南侧红线以内。”


  而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一保护范围的四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侵占或改作他用的现象。


  体育场遭蚕食已有4年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早在2007年,沈阳市当地媒体发起的“沈阳文物古迹维护行动”,就对汉卿体育场的保护石碑被推倒的破坏活动进行过报道。


  也就是在这一年,汉卿体育场的原管理单位沈阳体育学院搬迁。当时,沈阳市皇姑区政府的说法是:“该地块不久前已被一家开发商买下,至于开发商会不会管体育场,我们也不清楚。”


  生活在体育场周围的居民告诉记者,自从体育学院搬迁后,这个体育场便陆续遭到破坏,今天少点这个,明天丢点那个。4年多后的今天,就变成眼前这个样子了。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地群众已经多次向沈阳市和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反映这一情况,但是体育场被蚕食的现象不但没有得到遏制,而且还愈演愈烈,由最初的小偷小摸演变成现在的用机械破坏跑道。


  《法制日报》记者就汉卿体育场遭破坏一事向辽宁省文化局联系采访。辽宁省文化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文物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可向沈阳市文物保护部门了解情况,并向记者提供了沈阳市文化局具体负责部门的联系方式。但是,当记者拨打这一电话与沈阳市文化局联系采访时,该局工作人员称,汉卿体育场的问题归省文化局管。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