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皇宫遗址建千万豪宅调查:地王是千年皇城遗址
(“新华视点”记者章苒、屈凌燕、冯源)25轮竞拍中产生的杭州“地王”,竟是南宋皇城遗址。一片声讨之中,5月5日,杭州市政府终于叫停了在遗址之上“动土”一年之久的千万级豪宅楼盘。
推土机的熄火,并不意味着一切尘埃落定。千年遗存是如何暗度陈仓摆上资本的竞拍场成为“地王”的?坐拥珍稀遗产的古都,在城市开发和文物保护屡屡冲突面前,政府又该扮演什么角色?
千年皇城遗址 建起超级豪宅
“地处杭州城市中心,原南宋皇宫内,比邻即将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西湖,坐倚名胜遍布的凤凰山,是南宋皇城遗址保护区内唯一出让的住宅开发用地……”这是绿城西子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御园项目的自我介绍。( 2009年8月,杭州29号地块公开出让,浙江西子房产最终以7.7亿元拿下该地块,折合楼面地价24295元/平方米,成为当时杭州“新地王”。拿地之后,西子转身又与绿城进行合作,共同开发该地块,也就是如今身处舆论风暴中心的绿城西子·御园。
这个即将开盘的楼盘占地32亩,仅推出77席,每平方米售价五万元起步,面积200到600平方米不等,单套动辄上千万元,即便是在房价高企的杭州也实属超级豪宅。
以杭州古都文化研究会会长、杭州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所长林正秋,浙江大学教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周复多为首的七名学者指出,这个楼盘所属地块正是南宋皇宫太子东宫所在,在国家级文保单位上面动土,是不折不扣的“违法施工”。
更为触目惊心的是,南宋皇城遗址距离现有地面只有三四米,而楼盘目前开挖的地基深达十余米,在施工过程中还不时挖出南宋皇宫的建筑构件,如宝相花纹方形地砖、云龙纹石雕门廊残件等。
林正秋等学者认为,史书记载得非常清楚,南宋皇城遗址就是北至万松岭,东至凤凰山,南至苕埽湾,西至中河这么一个大致的范围。御园项目就处在南宋皇城遗址范围以内。2000年杭州市的《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明确规定了南宋皇城遗址范围,御园项目也在这个范围之内。
开发商声称“不知情”。御园项目经理王晓春在接受电话采访中称,招拍挂时相关部门并没有说明这一地块地处文物保护红线内,也没有提及遗址的相关信息。
有无保护价值,谁说了算?
被开发的御园地块缘何又被排除在南宋皇城遗址范围之外?对此,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园文局)文化局副局长童国亮解释,出让这一地块有学术依据。
杭州市文物考古所副所长唐俊杰研究员说,2008年,他们开入“绿城西子·杭州御园”地块,进行了三个月的发掘,但是这一地块在五、六十年代曾作为国家储备粮库,地基挖得很深,对遗址破坏严重,只发现了一小段夯土城墙。所以他们得出结论,这个地块已经没有保护价值。
一些学者表示强烈不满。“仅仅是挖了两个粮库的地下部分,很多地方都没有好好挖,就说这个地块没有保护价值,太过草率。”林正秋说。
周复多说,“为什么轻易采纳对土地出让有利的结论?为什么不开权威专家和机构论证会,这经得起推敲和历史的检验吗?”
记者在御园开发项目现场看到,地基已经挖到了地下十米,而遗址存留在地下四米左右的地方。“破坏已经既成事实,除了开发商以外,职能部门也应为此承担责任。”林正秋说。
就是这样一块有可能是南宋皇城遗址的地块,又是谁为其出让拍卖开了绿灯?
杭州国土局有关负责人在回忆这次拍卖时说,招拍挂之前国土部门按规定审核了相关手续,出让条件和整个流程是合乎程序的。“至于决定这个地块的用途、容积率、绿化率等规定是规划部门定的。”
杭州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刘晓东证实,尽管工程动工一年多,开发商却并没有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无证施工”,但是擅自开工的执法处理权限“不在规划部门”。
在学者看来,规划局深知御园地块拍卖的依据,仅仅是杭州市风景名胜管委会一个单位确立的保护范围,这个倾向性明显的结论,在学术上有可能站不住脚。
不具备施工许可证就贸然动工,仅凭城管就可以处理。然而奇怪的是,这个相当于几个足球场大的工地却平安无事的动工了一年。杭州城管查违协调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城管执法局至今没有接到群众举报,规划局也没有发函要求处理。
绿城是上市公司,西子也是大企业,是否有人在为他们出主意,还是更多的人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值得深思。
卖地重要,还是文物保护重要?
浙江省文物局副局长吴志强说,皇城遗城范围的红线应该由杭州市政府规划,报请浙江省政府批准。“但是,至今杭州市没有拿出一个给省里的规划,因为传统上杭州的整个市中心都在古临安城之内,杭州面临城市开发和文物保护的两难,所以迟迟没有上报这个规划。”
“地产商看中这块土地的商业价值,再正常不过,”林正秋说,“让人担心的是在管理部门的价值标准中,到底是卖地重要,还是文物保护重要,这将最终决定是古代文明为现代建设让路,还是现代建设为古代文明让步。”
“关键在于政府的职能是什么,是卖地赚钱,还是代表公共利益,”周复多说。
事实上,在国内各大城市正在进行的房地产开发热潮当中,城市开发与文物保护屡屡冲突,但是在寸土寸金的收益面前,那些真正的无价之宝难以重见天日。
专家指出,当前城市开发建设中“唯经济论”的思想已经对我国的文物保护造成极大的伤害。无论从国际惯例还是从我们自身需要的角度来看,必须用强硬的手段彻底解除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珍贵文物的破坏,而这需要国家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建设部门等相关单位的通力合作,并需要在立法上进行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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