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古民居保护管理办法宣传活动丰富多彩

《丽水市古民居保护管理办法》从今年的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办法颁布后,丽水市丽水市文广新局立即进行贯彻落实,开展宣传活动。

一、通过新闻媒体、网站进行宣传。第一时间在市局网站、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网站发布《办法》通过消息。丽水日报、处州晚报、电视新闻综合频道、经济生活频道和文化休闲频道,广播新闻综合频率和交通音乐频道等相关媒体都作了报道。各县(市、区)组织的宣传活动动态均在省文物局网站作了报导,使《办法》的通过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二、下发《关于做好<丽水市古民居保护管理办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集中一个月时间,采取宣传车下乡巡回、网络新闻媒体、普查成果图片、宣传资料发放和横幅标语等各种宣传手段,全方位覆盖地集中开展《办法》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请媒体录制《办法》全文并刻录光盘下发到县(市、区)文物监察大队开展巡回宣传。

四、印制10000份《办法》张贴资料、10000份《办法》小册子发放给全市重点登记的宅邸民居、古宗祠和古村落的百姓学习宣传。

五、9月2日,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宣传工作。会后,各县(市、区)迅速行动起来,制定宣传计划,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到乡镇、行政村巡回宣传。各县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宣传横幅、宣传车外观喷绘古建筑图案及横幅标语,遴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展板,邀请县电视台结合本地实际到乡镇等古建筑保存较丰富的村庄实景拍摄作专题宣传。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164次,到达乡镇479个,受众达80余万人次,广播宣传1053次,受众154万余人次,电视宣传38次,受众达164万余人次,普查成果图片宣传141次,到达乡镇村333个,受众51万余人次,制作横幅标语861条,在712个行政村悬挂,印制的2万份宣传资料手册,已经发放18880份。全市《丽水市古民居保护管理办法》宣传消息在国家文物局网站发布2篇,省文物局网站6篇。

责任编辑:vikey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