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通过《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规划》
8月19日下午,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卫宁主持召开市规划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规划》,并将正式上报省政府颁布。这为有效实施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嘉兴市级层面大运河遗产保护的专项规划,也是大运河(浙江段)和中国大运河总体规划的基础规划。本《规划》以保护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维护和延续其传统的航运、交通、水利等功能,合理利用其潜在的旅游价值,促进大运河及沿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总体目标,以明确本段运河遗产构成、进行价值和现状评估、划定保护区划、制定保护管理措施为主要内容,提出了保护管理、环境整治、遗产展示、分期实施等具体目标和要求,并加强了与水利、航运、土地利用等城市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为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听取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汇报,并征求与会部门的意见后,李卫宁指出,嘉兴段运河是中国大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高的历史地位和文物价值。大运河文化遗产更是嘉兴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一段的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是嘉兴应尽的责任。本《规划》在前一阶段经过了市级、省级论证,并征求了各相关部门及县市区的意见,做了比较充分的衔接,加强了可操作性,原则给予通过,将于本月底正式上报省政府。
李卫宁要求,在《规划》正式出台前,各有关部门和县市要按照市政府去年9月下发的《关于对大运河(嘉兴段)遗产提前介入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运河文化遗产及其环境景观的保护力度,避免在保护规划制定和完善过程中,出现对大运河遗产点的建设性破坏;在《规划》正式颁布后,更要严格按《规划》要求组织实施,保护好大运河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2014年中国大运河申遗目标的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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