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护地下文物办法出台 刻划文物最高罚五千
河南省地下文物位居全国第一,如今却因工程建设造成对地下文物破坏严重。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开始审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大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10日前向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报告,未报告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的罚款。
按照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应由省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在保护范围内,危害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破坏当地历史风貌的,应当结合城市改造和旅游开发逐步拆迁或者改造,拆迁改造费用由政府解决。
《办法(修订草案)》还规定,在文物保护范围内禁止刻划、涂污、损坏文物;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标志;损坏文物保护设施;毁林开荒、开挖沟渠、采石、取土等行为。若在文物保护范围作出以上行为,可处以最高5000元,最低100元的处罚。
文物古民居不得擅自改建
据统计,目前我省现已查明的有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3万余处。
《办法(修订草案)》规定,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保持文物原有的整体性,对其附属文物不得随意进行彩绘、添建、改建、迁建、损毁。若对不可移动文物做了这些行为,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罚款。
大型工程建设应报请勘探
《办法(修订草案)》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文物部门进行调查、勘探,在省文物行政部门认为有可能埋葬文物的区域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也应当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同时,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10日前向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报告。若建设单位未在开工前10日内向文物部门报告的,可处以3000元~10000元的罚款。
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2021年度文物保护示范工程公布
- 李白《嘲王历阳不肯饮酒》诗稿考论
- 习近平: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 张同禄80华诞纪念典藏展开幕,景泰蓝《盛世同路》引...
- 为盛世献礼,与第一大党同路!景泰蓝《盛世同路》在沪...
- 国之重器景泰蓝《和平颂宝鉴》入藏敦煌博物馆
- 景泰蓝泰斗张同禄八十华诞纪念典藏展盛大开幕,《盛世...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