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浙江段)遗产保护规划省级论证会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

9月8日至10日,浙江省文物局在宁波主持召开大运河(宁波段、绍兴段)遗产保护规划省级论证会。国家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和浙江省大运河保护与申遗专家组部分成员,浙江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港航局、水利厅、文物局、旅游局等省级职能部门,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及宁波、绍兴市大运河保护和申遗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参会。会议由浙江省文物局副局长吴志强主持。会议成立了以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总工侯卫东为组长的专家组。与会职能部门和专家在实地考察大运河(绍兴段、宁波段)部分遗产并听取规划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关于规划的介绍后,就规划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讨论。会议认为规划基本明确了宁波、绍兴市域内大运河文化遗产的构成及其保护要求,基础工作扎实,调查研究和评估较为深入,规划指导思想和保护原则明确,规划框架合理,内容全面,符合《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第一阶段编制要求》,原则可行。同时,会议还从遗产构成及专项评估、与相关专项规划的关系、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及文本和图纸等方面就规划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具体意见。
大运河(宁波段、绍兴段)是浙东运河的主体,是中国大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干道总长285公里,包括各类遗产点127项。浙东运河自杭州滨江西兴码头,东向经萧山、绍兴、上虞、余姚、宁波等至镇海甬江口入海,其修建可追溯至春秋时期的“山阴故水道”,不仅是中国人工修筑最早的运河之一,也是内河航运与海运进行转换、运河与海上丝绸之路相联接的重要通道,在中国大运河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突出。2008年10月,浙东运河被正式列入中国大运河申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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