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第二批11处县级文保单位确定

  日前,凤阳县政府确定并公布古堆桥遗址、潘家庄西岗遗址等11处遗址或旧址,为该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本次确定和公布的11处文保单位包括古堆桥遗址、於皇寺遗址、明中都朝阳门及东城埂遗址、明中都北左甲第门及两侧城墙遗址、韭山寨址、中国农村改革“大包干”发源地、门台子烟叶复烤厂英美颐中公司旧址等。

责任编辑:小萌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