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老宅下建停车场 专家:历史建筑应有所作为
2016-03-09 13:44:42 作者:钟升 来源:中新网南京 已浏览次
近日,有媒体报道南京市正在两幢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老宅下修建地下停车场。对此,有市民质疑在老宅下面挖洞建停车场是在“坑”文物。8日,项目设计负责人、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周琦对该项目进行了解释说明。周教授表示,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历史建筑应对城市发展有所作为”。
被“坑”的两幢民国老宅是北京西路57号和天目路32号,两幢楼分别建于1937年和1946年,其中一幢还曾是原国务院参事李世军的居所。像这样对历史建筑的地下空间进行利用,在南京还尚属首次。
周琦介绍,现在南京有1500多幢民国建筑,在保护这些建筑时,往往是连建筑物周边的一片区域一起保护起来。加上这些历史建筑在建设时并没有考虑到未来的城市状况,所处位置又往往位于人口稠密区,导致周边的人地矛盾较为突出。对此,周琦等人想到了对历史建筑的地下空间进行利用这一解决方案。
“在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下,历史建筑如果只是静态保护一点都不作为的话,对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很不利的”,周琦说。随后,他又以略带矛盾的语气补充道“我的思想是偏保守的,对于历史建筑能不动的希望尽量还是不要动,但合理的利用还是应该的。”
据周琦说明,类似的工程其实在国内外早已有先例。2003年,上海就曾为了城市发展将著名的上海音乐厅平移了66米。法国更是将原皇宫卢浮宫的地下挖空,作为游客的游览入口。“文物保护不能一刀切。什么都不动,什么都不让动,那也没法保护好”,周琦感慨地说道。
为了保证两幢历史建筑不受破坏,周琦及其同事们做了大量工作。在工程开始前,专家们花了一年以上的时间对项目进行评估,并召开了5次专家评审会。期间曾有人提出将两幢老宅拆掉后原样重建,遭到了周琦的反对。“虽然拆了再建能省下250万,但那终究是假的。能保护的,我还是想尽量保护”,周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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