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和经济发展并非“非此即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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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千年古村7处文物5处被拆,公益组织起诉上街区政府。郑州千年古村马固村文物被拆事件有了新料。2月15日,郑州中院官方网站发出公告,已受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的公益诉讼,原告要求被告就拆毁文物事件,向全国人民道歉,对未拆文物原地保护,对已拆文物采取遗址性保护、建博物馆复建被拆文物。2015年4月,马固村已是一片废墟,7处不可移动文物仅剩两处。(2月16日《大河报》)

 

  这起公益诉讼案,至少带给我们两个方面的思考。一个,是文物保护的话题,再说直接一点,就是如何更科学、更合理地处理文物保护、文化传承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国家应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政府部门无疑更应该起到带头作用。而近年来,关于一些地方文物遭破坏、被拆除的新闻不绝于耳,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为了所谓的经济发展。据了解,对马固村进行整体搬迁,就是为让位于一家名为“智能电器产业园”的项目。那么,为了一个产业园就放弃多处不可移动文物,真的值得吗?特别是在搬迁的过程中,是否所有的程序都做到了依法办事?这些恐怕都有追问的必要。实际上,文物保护和经济发展并非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不是说非此即彼,为了成全其中一个,就要牺牲另一个。完全可以在审慎研究的基础上,拿出可以统筹兼顾的方案来。说到底,这还是眼光是否长远的问题——到底是要眼前的经济利益,还是考虑长远利益,让文物和文化能够一直传承下去,给后代子孙留下一笔丰厚的文化遗产。

 

  第二个,是关于公益诉讼是话题。以前,由于诉讼主体的问题,公益诉讼举步维艰,客观上纵容了某些地方政府的任性而为。现在,公益诉讼的相关法规得到了明确,就扫清了障碍。据悉,这是2013年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河南省法院受理的首起由公益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这起案例无疑可以给各级政府部门带来不少启示,今后能够进一步规范自身的行政行为,将构建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目标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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