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条历史街区文保量身规划
不久前刚通过广州市人大审议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历史建筑保护指明方向。昨日,广州市名城办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及名城委专家,就《条例》如何落到实处展开讨论。市国规委副主任郭昊羽表示,《条例》赋予保护规划优先于其他任何规划的地位,广州市将初步投入数千万资金用于保护历史建筑。
保护规划优先于其他规划
与现行的法规相比,《条例》在对历史建筑及历史城区的保护力度上有显著提升。郭昊羽介绍,《条例》明确了保护规划的权威性,如果地区控规、交通规划、镇村规划等其他规划与保护规划发生冲突,应优先落实保护规划。比如说,过往有可能保护规划要求要保护骑楼,但同区域的道路规划又规划了道路在骑楼间穿过,“这到底要听谁的?今后都要听保护规划的”。
郭昊羽透露,广州市今后每年市财政都将保留一定量的完整资金,作为历史建筑保护资金,“初步申报每年有几千万的额度”。市财政安排的历史建筑保护资金预算,将再进行转移支付给有历史建筑保护需求的区政府,解决区政府有心保护却无钱的局面。比如,萝岗和天河区财政可能有钱但没什么历史建筑要保护,荔湾、越秀有历史建筑要保护但没什么钱。
计划在荔湾试点修缮维护
业主想修缮却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郭昊羽表示,计划明年在荔湾区选址10栋或20栋历史建筑作为试点,政府部门带华工等设计团队去现场,认定该建筑是有保护价值或者是修缮紧迫性的,只要业主点头同意维修,就可以帮他设计修缮方案再申请经费。今后这批试点建筑将可以作为示范样本,让其他有意愿的业主可“按图索骥”,依样启动修缮维护。
制定历史建筑消防规范
《条例》规定在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可以对历史建筑进行多种功能使用;历史建筑实际使用用途与权属登记中房屋用途不一致的,无需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增加历史建筑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不扩大其基底面积、不改变其四至关系或者不改变外立面的,无需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但是,目前的消防规范对民国时期的建筑来说显得严苛,在活化利用时该如何解决两者的冲突问题?
郭昊羽表示,目前的消防规划都是按照旧建筑来做的,假如老城区要保证现有规定的消防通道,很多骑楼等历史建筑就必须要拆掉。因此,广州将制定历史建筑特定消防要求,历史建筑不需要遵守现在的规范,这样可以使业主不再面临活化利用的两难。
传统村镇将有保护规划
保护名录是保护的法定依据。目前,广州市公布了两批历史建筑名录,总计478处历史建筑。相较之下,上海公布数量为4个批次总计632处,天津则为5个批次总计764处。
郭昊羽透露,广州市第五次文化遗产普查,目前已经确认历史建筑线索700多处,大多数是按历史建筑的标准来确认的,这些线索加起来,广州未来挂牌的历史建筑数量将排在前列。五普中的历史建筑线索均已向业主下发通知函,并告知相关保护要求。
除了历史建筑的普查之外,对《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已经公布的26片历史文化街区,明年将一一制定保护规划,年内完成。目前仅新河浦等5个街区拥有相应的保护规划,大多数街区的保护规划处于缺位状态。
此外,《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的90多处传统村镇,亦将在明年编制保护规划。
讨论焦点
焦点1
预保护时效1年,
是否足够?
在讨论会上,文保专家邓炳权提出,《条例》提出对历史建筑的预保护期仅一年,但历史建筑的审批不同于文物,文物的登记审批权力区里可以完成,历史建筑要经市政府批准还要上报省政府,“都是一批批,而不是一个个审批,一年的时间可能来不及干这件事。保护期失效后,怎么办?”
对此,郭昊羽称,预保护的时间问题一直是讨论的焦点,考虑到建设的需要,不能拖太久,只能加快审批程序。
焦点2
拆除预保护建筑为何罚得比历史建筑重?
《条例》中规定,对拆除历史建筑的最高罚款为50万元,而预保护期间的历史建筑若被拆除,最高罚款可达市价的3至5倍。众所周知,以广州的地价,三到五倍肯定是不低的数额。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反差?
广州市人大法工委的负责人解释,拆除历史建筑的处罚要符合上位法要求,而预保护机制是广州首创的保护办法,并没有上位法的依据。预保护机制在《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首次出现,其中明确在预保护期间拆除建筑或将处以3至5倍的罚款。
焦点3
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将如何保护?
传统风貌建筑未被列入《条例》之中,受到社会关注。文保专家汤国华在会上提出,传统风貌建筑是对历史建筑的补充,仅保护独栋的历史建筑,意义也不大。但把传统风貌建筑都纳入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政府负担会过重。
目前,广州市在普查阶段登记了3000多条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这些线索将怎么办?郭昊羽认为,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的区分较难,传统风貌建筑多需要成片保护,对于传统风貌建筑较多的地区升格为历史风貌区或历史文化街区,对于有较大保护价值的直接升格为历史建筑,其它的传统风貌建筑就不再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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