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及盗掘文物均触犯《刑法》
2015-07-05 15:58:40 来源:西安晚报 已浏览次
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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