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亟须摒弃功利化
2015-07-02 10:05:34 作者:李振洋 来源:北京日报 已浏览次
据中国长城学会调查显示,目前明长城的墙体只有8.2%保存状况较为良好,近三成已经消失身影。长城保护状况不容乐观,引发了不少国人的忧虑。
秦长城“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余里”,而今只得在史书中寻觅它的片砖只瓦;岁月的冲刷与风沙的侵蚀,使得即便最年轻的明长城也日渐斑驳。自然状态下的长城不可能在千百年后仍完好如初,这是自然规律使然。此外现实中我们也看到,不法分子偷盗、拆解、贩卖城砖乱象多年屡禁难绝,这进一步凸显了文物保护的迫切性,也凸显出我们当前文物保护中的一个严峻命题,那就是怎样更好地、更完整地保护长城这样的跨越区域广、牵涉部门多的文物古迹。
相较而言,作为重点景区开发的长城段落,比如八达岭、居庸关、嘉峪关等,多数保护完好,基本保留了长城的原始风貌。但在一些人迹罕至,执法力量薄弱的地方,破坏则触目惊心。有观点认为,商业开发是王道,开发才能有钱,有钱才能谈保护。这有一定道理,但并不是全部道理。文物之所以为文物,而不是什么简单的物件、建筑,根本就在于其深厚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在文物保护上一味“向钱看”,将珍贵古迹仅仅当做一个旅游景点来推介、展示,只为赚些门票钱,再顺带拉动一下周边的商业开发,显然格局太小。在这样的逻辑下,能带来物质利益的文物,往往成为政府和开发商的宠儿,倍加呵护;而那些需要“倒贴钱”保护的文物,就被敬而远之,听任其破败不堪,这不是文物保护应有的状态。
事实说明,面对文物古迹,任何开发都要以保护为出发点,以历史和文化传承为落脚点。我们不能强求每一个烽火台都得到开发商的青睐,每一座古刹都有络绎不绝的香客,每一处名居都有门票收入的供养,商业开发可以左挑右选,但是文物保护不能挑肥拣瘦。只有摒弃功利化倾向,多些文化价值考量,才能实现良性循环,让游客在观光中重拾对文化的敬畏。
价值的矫正给予文物保护以正确的导向,真正落实到位还需硬性规制的护航。就拿长城保护来说,如《长城保护条例》等文物保护规范不可谓不详备,效果之所以不明显,关键在于执法环节不够主动,法律法规的威慑力难以显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需要对保护不力者决不姑息迁就,对违法犯罪者严格依法处置,真正让法律法规应有的作用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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