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调整公布一批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保护级别
2015-06-18 11:32:05 作者:朱育慧 来源:浙江文物网 已浏览次
在6月12日召开的海盐县2015年文物工作会议上,县文化局正式公布了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点和新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共67处文物点名单。位于百步镇桃北村的来龙桥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经县政府核定,调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重建圆通桥等26处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点确定为第四批文物保护点,白杨桥等34处有一定文物价值的文化资源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由此,海盐县目前登记并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将调整为282处,遍布全县各镇(街道),按其文保级别有国保单位1处、省保单位4处、县保单位50处、县级文保点82处。
近年来海盐县基本建立县、镇、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形成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相存并济的管理模式,每年都安排文物维修专项资金,有力推动了文物建筑日常维护保养和突发险情抢修处理的开展。针对‘三普’后不可移动文物大幅增量现状,海盐县注重文物安全巡查制度的建立和运行,逐年加强文物安全巡查力度,对文物保存状况及基层文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针对古桥众多的地域特色,于去年组织开展古桥普查工作,新发现了一批古桥,并对前期已登录的部分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考证信息数据,此次公布的文保点和不可移动文物就是普查成果。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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