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盗窃清代文物,警民联手擒贼
2015-04-15 09:23:43 来源:大河网 已浏览次
“要不是民警及时破案,俺们还不知道这是文物呢。”4月13日下午,记者在林州市五龙镇碾上村寺口自然村,看到了被村民们重新竖起来的清代南泉寺石碑。
目前,6名涉案嫌犯已被刑事拘留。
【案发】村民发现盗窃文物团伙
4月9日晚,林州市五龙镇碾上村寺口自然村西南方清代南泉寺遗址,一石柱和一龙雕石碑碑头被盗,这些文物保留在一观音庙旁,多少年来都安然无恙。当天,林州市五龙派出所民警连夜出警,将6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其中主谋刘某是鹤壁市花营新村人,是一名文物收藏爱好者。
“下午俺就发现有陌生人开车在村口转悠。”52岁的村民刘琴(化名)告诉记者,案发当天下午,她看到有人开着一辆工具车和一辆面包车进了村,当时并没有多想。
晚上,刘琴出村口时,看到路上停着的车里放着两截石柱,路边放着碑头。她一眼就认出这是村里的东西,就赶紧给住在附近的村民胡英(化名)打电话,同时又叫来了附近的其他村民,胡英(化名)赶到现场后立即报了警,村民们一边拦下车辆,一边等待民警的到来。
【调查】盗窃主谋是收藏爱好者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6名犯罪嫌疑人被村民们围住,在搜查犯罪嫌疑人车辆时,民警发现有疑似冰毒的颗粒物。民警立即将犯罪嫌疑人带回五龙派出所进行审讯,在对所有犯罪嫌疑人进行尿检后,发现该案主谋刘某有吸毒史。
据刘某交待,其是一名文物收藏爱好者,经营一家工艺品加工厂,曾于案发前到该村进行踩点后安排此次盗窃。
据介绍,被盗的石柱是清代文物,该村有三根,柱长均2米左右,虽然村里地形地貌几经变迁,石柱明显风化,但石柱位置从未动过,成了村里的标志物。然而,其中被盗窃的石柱,犯罪嫌疑人为方便运输,竟被摔成了三节。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律讲堂】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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