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买文物古桥 谁之过
2015-04-10 09:00:41 作者:崔长建 来源:泸州新闻网 已浏览次
古桥被卖一事,如果单纯地认为东宝村委、拆迁公司、钱家桥村民小组和朱先生存在涉嫌参与违法买卖文物,都应承担责任。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文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文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哪里做什么去了?
一座有200年的清代古石桥作为文物保护,却被当地村民买下来,缘由何在?
文管站所长说:就古桥被卖一事,他们进行了详细调查。2012年6月份,为配合122省道等项目建设,该桥所处的钱家桥村民小组要拆迁,拆迁过程中,东宝村委擅自将桥卖给拆迁公司,被村民阻止,之后又将桥卖给了村民朱先生。条石被被朱先生运走后,文管部门直到2013年才发现。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政府的文管部门根本就没把清代古桥作为文物保护当回事,没在群众中去告知古桥是文物,没在古桥旁做宣传标示。
说明了当地的广大村民能够感知古桥是文物,拆迁公司要买古桥被村民阻止。当本地村民朱先生买古桥时,村民才同意。
朱先生为何要买下古桥呢?当拆迁公司在拆桥打算将条石运走时被村民发现阻止。村民们认为古桥时老祖宗留下来的,不应该卖给拆迁公司。而朱先生从小就生活在钱家村,对这座桥很熟悉,也很有感情,村民才同意将古桥卖给朱先生的。不难看出,村民不同意将桥卖给拆迁公司而同意卖给朱先生目的就是想让古桥保留在本地。
古桥被卖一事,如果单纯地认为东宝村委、拆迁公司、钱家桥村民小组和朱先生存在涉嫌参与违法买卖文物,都应承担责任。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文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文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哪里做什么去了?文物的保护仅仅停留在文物的登记上吗?当地的干部和群众都只是潜意识地认为古桥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不能卖,而不知古桥是国家文物不能买卖。文管部门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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