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治秀:文物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3月2日,国务院公布《博物馆条例》,自3月20日起施行。《条例》充分反映了国家对文物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作为博物馆行业第一个全国性法律文件,是继《文物保护法》之后,文物法治化建设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对于促进博物馆发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山东实际,谈谈学习的初步体会。

      一、《条例》是新时期博物馆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为博物馆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新动力

      博物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展示人类文明、促进文化交流、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和独特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博物馆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在制度建设、管理服务、非国有博物馆建设上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迫切需要在国家层面出台博物馆的法规文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博物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激活其生命力,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强调搞历史博物展览,为的是见证历史、以史鉴今、启迪后人,要在展览的同时高度重视修史修志,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这为新时期博物馆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条例》提供了根本遵循。

      《条例》的起草历经多年,其间多次调研、修改,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省市文物部门、博物馆的意见,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对国内外博物馆先进经验的总结。《条例》共6章47条,内容全面,要求明确、具体,指导性、操作性强,解决了博物馆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必将带来博物馆的大繁荣、大发展,是我们文博界的大事、喜事!

      山东省高度重视博物馆工作,“十一五”期间就建设了建筑面积8万多平米的山东博物馆新馆,带动了全省博物馆的发展。“十二五”以来,全省新建、改扩建博物馆130座,17个地市、文物重点县(市、区)都建立了博物馆。目前全省拥有博物馆273家,其中文物部门所属博物馆149家,行业性国有博物馆66家,民办博物馆58家,全省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总数达42家。

      为贯彻落实《条例》,省政府近日将出台推动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文件。省文物局3月13日邀请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民政厅、省法制办领导和专家、各类博物馆馆长代表,召开了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在《大众日报》刊发《条例》和学习贯彻意见,并将举办专题学习研讨班。全省文物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研究制定“十三五”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开拓创新,让馆藏文物活起来,开创博物馆工作新局面。

      二、强化博物馆教育功能,推动博物馆走向“大千世界”

      《条例》对博物馆的功能定位作了明确规定,指出“博物馆是指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充分强调了博物馆“教育”目的的重要性。设专章对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进行了规定,明确博物馆是国家重要的社会教育基础设施,相较于之前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博物馆管理办法》,这是最明显的变化之一,反映了新时期博物馆职能的重要转变。

      为此,《条例》明确规定博物馆的陈列展览“主题和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维护国家安全与民族团结、弘扬爱国主义、倡导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优秀文化、培养良好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对陈列展览的主题和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博物馆根据自身办馆宗旨,突出藏品特色,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积极策划展览项目,依托馆藏文物资源特色,举办主题性、原创性展览,加强策展能力建设,让文物说话,讲中国故事。提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制定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的政策措施”。“国家鼓励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这就从制度上保障了免费开放这一政策的永续性。

      “十二五”以来,山东省从提高博物馆展览展陈、社会服务水平入手,强化博物馆教育功能和为民惠民能力。精心组织博物馆年检评估工作,建立展览质量、数量考核评价制度。举办了两届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十大精品陈列展览”和首届“十大优秀社会教育活动案例”评选活动。目前正在开展“让文物活起来,讲好山东故事”为主题的“齐鲁瑰宝”推选暨第六届讲解员大赛。在全国率先将参观博物馆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和旅游推介项目,开展百家博物馆文化助残公益行动。全省博物馆基本陈列1545个,2014年举办临时展览1195个,全年接待观众5376万人次,其中青少年观众1846万人次。全省220家博物馆免费开放,占博物馆总数的80%,去年免费接待观众4427万人次。山东博物馆新馆建成四年来,累计免费接待观众460万人次,比老馆过去20年接待观众人数总和还多。

      贯彻落实《条例》,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让更多观众走进博物馆、感受博物馆,实现从“上博物馆”向“爱上博物馆”的转变。一是按照《条例》细化工作标准,完善绩效考核,健全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博物馆运行质量。二是针对“有文物没地方展、有博物馆没文物展”等问题,整合盘活全省馆藏文物资源,通过借展、联展、巡展等形式,集中打造一批特色博物馆和特色精品展览,即10个各具特色的博物馆和展览品牌,10个精品文物巡回展览品牌,5个文物对外展览品牌;在全省开展抗战文物征集,举办“山东省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文物巡展”。三是会同宣传、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发挥好省博物馆学会、文物保护与收藏协会、文物鉴定委员会的平台作用,开展多形式的馆际交流和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博物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企业“五进”活动。

      三、促进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共同发展,建设充满生机活力的博物馆体系

      《条例》对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一是明确将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进行了重新界定,定名为“非国有博物馆”,在法律层面明确了非国有博物馆的地位和属性,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在博物馆设立、财税扶持、规范管理、职称评定等方面,条例赋予非国有博物馆和国有博物馆同等待遇。尤其在博物馆设立方面,条例只明确了应当具备的条件,取消了前置审批,对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均采取备案制管理。推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这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是一大突破,必将极大促进博物馆的发展。

      近年来,山东省在加强文物系统博物馆建设的同时,着力促进行业、民办博物馆的发展。根据郭树清省长的指示精神,去年省文物局会同省法制办等部门,起草会签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组织开展县及镇、村历史文化展示展览工作调研,提出了政策建议。今年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们将按照《条例》要求,促进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馆主体多元、办馆形式多样的博物馆体制。一是推进全省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建设,重点做好县域历史文化展示展览工作。充分利用县级博物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及腾退的办公楼、旧厂房等,按照区域文化特点和实际情况,打造50家左右特色县级博物馆、30个左右特色优秀传统文化展览。二是创新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在“乡村记忆”工程中,因地制宜推动“乡村记忆”博物馆、传统文化展示馆和历史纪念室建设。今年完成20个“乡村记忆”博物馆建设工作,争取到2020年,在全省建立100个左右“乡村记忆”博物馆,在每个镇、村建立传统文化展示馆和历史纪念室。三是加大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力度。目前我们正在对照《条例》要求,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稿进行充实修改,争取尽快出台。我省将把非国有博物馆放在与国有博物馆同等重要的地位,使其享有“同等待遇”,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学校教育第二课堂,纳入旅游线路;在建设、资金、税费、专业指导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在藏品登录、文物征集、藏品修复、陈列展览、讲解服务、社会教育方面加强业务指导。到2020年,全省博物馆总量要达到600家,其中非国有博物馆数量达到300家。

      四、提高藏品保护和利用水平,让馆藏文物活起来

      藏品是博物馆赖以生存的基础,《条例》从藏品的收藏保存、登记著录、科学保护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规定禁止博物馆取得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藏品,对于任何一座博物馆而言,这都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既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范畴也是博物馆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底线。规定博物馆应当建立藏品账目及档案,账目和档案是藏品征集、鉴定、登记、管理、保护、研究、使用的真实记录,这是重视和强化博物馆基础性工作的体现。对藏品的使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规定藏品属于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和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的,不得出境,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国有博物馆藏品属于文物的,不得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引人注目的是,《条例》对博物馆经营活动作了明确规定。规定“博物馆不得从事文物等藏品的商业经营活动。博物馆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办馆宗旨,不得损害观众利益。博物馆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制定。”从而明确了博物馆可以开展除文物等藏品的商业经营活动以外的、符合博物馆宗旨的营利性活动。鼓励博物馆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博物馆”。对已经建立的博物馆的管理和运营,规定“国有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非国有博物馆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国家鼓励设立公益性基金为博物馆提供经费,鼓励博物馆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鼓励博物馆挖掘藏品内涵,与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相结合,开发衍生产品,增强博物馆发展能力。这对博物馆增强“造血能力”,促进自我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山东省高度重视馆藏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去年省政府决定建设“山东省文物保护科研修复工场”,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建成后将成为继山东博物馆之后,我省又一重要文物收藏、保护、科研、展示的平台。经过积极争取,省编办最近批复成立文物修复专门机构“山东省文物修复中心”。在加强馆藏文物管理和保护的基础上,省文物局积极协调,整合全省馆藏资源积极开展借展、联展、巡展。加大文物征集力度,提升文物藏品和展览的整体水平,五年来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征集文物99772件。山东籍书画、收藏名家王献唐、于希宁、刘国松、张登堂,本人或后代陆续共捐赠作品及藏品390余件,美国慈善家肯尼斯·贝林捐赠非洲大型野生珍稀动物标本400余件,我们以此在山东博物馆打造了基本陈列“山东名人馆”、“非洲野生动物大迁徙展”,引起强烈反响。

      山东省现有馆藏文物182万件,能够在博物馆中展示的仅是很少一部分。为此,省政府决定建设“山东数字化博物馆”,将全省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进行数字化采集处理和三维多媒体展示,让藏在库房中的文物走进网络世界,打造“没有围墙的山东省博物馆”。一期选取山东博物馆馆藏1000件珍贵文物,去年11月16日一期工程开通试运行。今年将推进数字化博物馆二期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全省各级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信息采集工作。我们将以贯彻《条例》为契机,促进博物馆文化产业发展。成立全省博物馆衍生品研发中心,推动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增强博物馆自我发展能力。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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