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应让“棉花棒”变“杀手锏”
2015-03-22 17:34:04 作者:朱凯 来源:南京日报 已浏览次
一纸50万元的罚单,无法弥补文物建筑被肆意损毁的代价,也难以抚平断壁残垣留给人们的锥心之痛。当文物建筑成为开发商的“眼中钉”时,仅靠一点罚金筑起的“防线”,根本阻挡不了推土机的无情碾压。探索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用更严厉的“惩与罚”让违法者不敢铤而走险,已然成为守护城市文脉的最紧迫任务。
不只是南京,因房地产开发而被推倒、损毁的文物建筑,正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在商业开发的利益驱动下,《文物保护法》规定的50万元最高限额罚款,远远不能遏制开发商们的逐利冲动。当前,文物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与环境保护极其相似:违法行为风险小、成本低,使得违法者对破坏文物的后果无所顾忌。
按照现有法律规定,被损毁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是国家级或省级文保单位,才能按照故意损毁文物罪立案,否则便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最多罚款50万元。对于不差钱的房地产企业而言,这点代价相比巨大的商业利益不过是九牛一毛。
文化遗产,需要这座城市的每一个人来共同守护。保护文物,也非文物部门的一家之责,需要建设、国土、规划、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共同介入,形成震慑破坏文物行为的巨大合力。
建立文物保护的管理与惩戒机制,可以借鉴环保领域的“黑名单”制度。凡是有破坏文物行为的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都要被列入“文物违法企业黑名单”,除了接受《文物保护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外,还要付出比交罚金更大的代价。比如,在政府主导的城市建设项目中,相关部门可以在招标时对有破坏文物“前科”的企业说“NO”;对于破坏文物的建设方、施工方,情节严重者可由规划和国土等部门吊销其相关许可证……
尊重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脉,是参与南京城市建设的房企“必修课”,也是必须要遵守的底线。对于城市管理者而言,文物保护不能只靠罚款这根“棉花棒”,只有用更严厉的“杀手锏”切中违法者的痛处,才能为文物建筑划出一道无人敢逾越的“保护红线”。文物保护的预防和惩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同作战,希望这次颜料坊文保建筑遭损毁事件的处理,能够成为南京文物保护的重要转折点。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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