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聚顺和”旧址被认定为文物创建于清朝末年
2015-03-15 14:30:47 作者:陈瑶 李婷婷 来源:新京报 已浏览次

昨日,记者从西城区文委获悉,有百年历史的北京老字号“聚顺和栈南货老店旧址”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西城文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认定主要是对老店旧址的建筑进行保护,“老字号”的手艺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与本次的文物认定不能混为一谈。
大门两侧仍可见浮雕对联痕迹
老店旧址位于煤市街144号,是一处青灰色门房,外观比两边建筑高出一截,门面中间有柱,两边各设扇形下落门窗。走近细看,墙角处围砖上有不完整的纹路,朱红色的大门两侧可见浮雕的对联痕迹,但字体已辨认不清。
据了解,聚顺和在上世纪50年代已从该处搬离,旧址现在是一家烟草店。
“这是宣统年间的老建筑了。”昨日,女店主说,房子是“公房”,属于房管局管理,店铺都是租赁的,清朝期间这里曾是干果铺,后来几经易主,卖过干果、面条、百货等。
“认定是文物,这个房子就不能拆迁不能动了,门脸也不能变。”该女店主介绍,2008年奥运会时,这个建筑的“门脸”有过一次修缮,换掉了残缺的砖头和旧门窗,但整体风格未变,“还是跟以前一个样儿。”
该店主还表示,认定为文物后,她的店铺仍可以正常营业。
将对老店旧址建筑进行保护
据了解,此次认定由民间提出申请,由区文委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对旧址建筑的文物价值进行核定后做出决定。根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任何单位、个人都可以提出文物认定申请,政府有关部门会委托专业机构和专家核查,对其历史、文物、科学价值进行评估,根据专家意见来确定结果。
西城区文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被认定为文物,通俗的理解是就不会被拆迁了。实际是出于抢救北京历史文化资源的目的,对文物本体提出保护要求,必须保持建筑的原貌,不得随意修缮。如有修缮需求,必须由具备文物修缮资质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上报所属文保部门,经批准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该负责人同时称,此次认定主要是对老店旧址的建筑进行保护,“老字号”的手艺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链接
果脯名号“聚顺和”创建于清朝末年
聚顺和创建于清朝末年,由从山西文水来京的任百川创建,在北京先后开设了三家店铺,其中一家便是位于煤市街144号的聚顺和栈。其最初作为货栈使用,后来发展成为店铺,经营果脯和南北风味糕点。
二十世纪初期,聚顺和已成为北京果脯名店。1915年,聚顺和的果脯获得美国“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金奖。
新中国成立后,聚顺和与其他果脯品牌逐渐被果脯厂替代,合并成立了北京市公私合营果脯厂,这也是北京红螺食品有限公司的“前身”。
2014年,聚顺和当选首批“北京老字号”。商标持有者北京红螺食品有限公司高管曾表示,最大的愿望是能够迁回原址。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