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与“保文物”并不矛盾

      河南新郑,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历经两千多年历史沧桑,珍贵文物古宅价值颇高。然而一年多来,有关部门竟以“航空港区建设”为由,使古城新郑的古村落和文物面临着势如破竹、大刀阔斧的拆迁。工程项目所到之处,村落全部被拆,耕地全部被征。(2月4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古村落、古遗址和古建筑等,是我国优秀文化遗产,它集历史、文物、艺术、文化、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于一身,集成了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髄。因此,每一个能够保留下来的古村落,都有着厚重的文化支撑和延续。比如,河南新郑的古村落,拥有500年历史,可以说是文化瑰宝,理应得到有效保护。然而,为了建设“综合保税区”,当地不惜对古村落和古建筑进行毁灭性的拆除,无疑是对历史文化的背叛。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20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可见,建保税区与保护文物并不矛盾,只要严格执行文物法,在规划设计中避开古村落即可。然而,当地有关部门承认,他们在选址、规划以及建设中都没有考虑避开文物和保护文物的事情。可以说,当地重经济、轻文化,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殊不知,拆除古村落,不仅毁掉了先贤留下的历史文化之根,也折射出了“乡愁”文化的沉沦。

      一些地方热衷于建新区拆古村,源于当今社会物欲观念尘嚣直上。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人文精神的缺失,对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视不够,造成人们对整个中国历史文化的感悟减弱;精神的物质化和文化的沙漠化,不但影响历史文化的传承和接受,也反过来影响了历史文化本身。由此表现出来的泛物质化的思潮,以及功利化的浮躁心态,严重削弱了人们对“乡愁”文化的向往和追求,值得当今社会反思。

      我国传统文化的根基在农村,传统村落保留着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是承载和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重要载体。由于保护体系不完善,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一些传统村落消失或遭到破坏,保护传统村落迫在眉睫。为此,自2012年开始,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等联合开展了传统村落调查工作,摸清我国传统文化家底,并对其进行有效保护。如此语境下,河南新郑对古村落进行毁灭性的拆除,无疑是一种犯罪,理应进行制止和查处。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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