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查处首宗破坏文物案开发商毀炮楼被罚20万
2014-11-27 09:17:53 来源:广州日報 已浏览次
今年6月,炮楼被夷为平地。
炮楼被毁的砖石上有古朴的花纹。
文化执法部门跑现场20多趟办成深圳市首宗破坏文物案 违法成本“低廉”令人深思
如今深圳原特区外正在进行轰轰烈烈的旧城改造,大量农民房被拆除后,一座座新楼破土而出,但是其中碉楼、炮楼、旧屋等不可移动文物夹在旧城当中,在巨额利益驱使下,它们的命运显得异常脆弱,文物在开发商面前失去应有的分量。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行政执法大队前日对外公布了查处的深圳首宗破坏文物案件,某开发商在明知旧改区域内一栋古建筑是文物的情况下,却依然在今年端午节将整体建筑夷为平地。文化执法部门在开发商不承认的情况,一个月内跑了20多趟现场取证,最终做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执法部门也是蛮拼的,但是20万元还是凸显了文物保护的尴尬,因为开发商对该建筑征地既有物业补偿也有现金补偿,总价值高达600万元,而文物的罚款仅为征地费用的三十分之一,违法成本之低可见一斑。
毁
端午假期的凌晨
文物炮楼被拆毁
被拆除的建筑为“斜吓炮楼院”,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斜吓村,被列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当中,这个楼宇虽还未被评级,但是依然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受到文物保护法律的保护,在名录当中,该楼的责任主体为斜吓居民小组。
根据记载,这栋楼通面宽70米,进深约30米,建筑占地面积为465平方米,建筑均为土木结构,高四层。炮楼东南面和西南面顶层设铳斗,开十字形射击孔。在当时而言,这个建筑非常雄伟,但是如今无人居住,整体保存也较差。如今进入斜吓村,这栋楼已找不到一点痕迹。斜吓村一名副村长昨日表示,自己刚到任,只记得以前龙翔大道旁有三四座炮楼,但是之后因为修龙翔大道已经被拆除了,对于“斜吓炮楼院”倒是没有印象。
随著龙岗区大运中心的建设、地铁三号线的规划,龙城公园的开发,斜吓村地块的商业价值不断被提升,2009年一家开发商获得该地块的旧改工程。
“斜吓炮楼院”位于该片区整体旧城改造的中间区域,这必定对工程的整体规划建设带来很大麻烦,然而最终的结果,就是开发商将此楼整体夷平。
炮楼本可选择整体迁移
在夷平之前,龙岗区城市更新办与龙岗区文管办都已经沟通过,并确认了“斜吓炮楼院”属于文物,并也告知过开发商。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行政执法大队刘中队长告诉记者,开发商还曾经咨询过文物部门,询问该如何处置这个炮楼,当时文物部门给的答复都是保护起来。
在今年6月9日,龙岗区文体旅游行政执法大队接到了龙城街道文物保护巡察员的报告,称斜吓炮楼院已经被严重损毁。
“我们当时马上就去了现场,才发现楼已经被夷平了,只能看到一些建筑的残骸。”刘中队长说,自己根本没有想到开发商会将其一拆了之,并且是在端午节这个放假的时间,而且还是在凌晨4时左右拆除的。
龙岗区文体旅游行政执法大队案审组黄组长说,其实按照文物保护规定,这个楼本来是可以整体迁移的,但是需要向上级部门整体报备,时间会拖得很长,开发商处于利益考虑,等不了那么长时间。
辩
开发商开始不认
称下雨致楼倒塌
按照文物法的规定,破坏文物可罚款5万元到50万元,龙岗区执法部门最终做出20万元的处罚。不过开发商有蓄意破坏文物之嫌,为何不能罚到最高50万元呢?黄组长说,这主要是因为法律本身有对文物评级性质的认定,因为“斜吓炮楼院”本身还未评级,所以不能一刀切地去罚款,还要看对方的态度,因为这家开发商最终认错态度较好,并且保证在以后的旧改中认真排查,另一方面根据文体旅游局行政裁量权实施标准,后经集体讨论,做出20万元的处罚。
刘中队长也表示,虽然法律上对罚款的区间做了很大范围的规定,但是根据执法裁量标准,其中有罚款数目的种种依据,这点不能受人为控制。
不过在初期,文体旅游行政执法大队曾经前往调查时,却与开发商之间进行了一番博弈。在6月11日,对该房地产公司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后,因为这家开发商一开始并不承认是自己所为,还称是因为下雨的原因,楼宇自己倒塌的。“这是不可能的,这栋楼宇经历了百年不倒,怎么可能下雨就倒呢?我们查过天气,5月比6月的雨水还要多,这栋楼都好好的。”刘中队长说。
跑现场20多趟找人证
不过开发商还辩称,是有人用手推倒,并没有出动机器。为了得到更详实的证据,执法队员在一个月内,跑了现场20多趟,去寻找人证。“我们没有强制执法权,只能慢慢自己收集证据,当时是凌晨拆的,会吵到一些人睡觉,一定能找到人证。”刘中队长说。
不过有些知情者也怕遭到报复,并不愿意留下身份信息,所以执法人员一共询问了13名群众,得到相关的人证材料,最终结合广东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三名委员的认定,最终定性为一起擅自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违法行为。
此后,执法队再次找到开发商,摆清完整的证据链,最终开发商承认了事实,开发商对处罚无异议并接受,并且递交了书面检讨与守法承诺书,并且及时缴纳了罚款。
思考
违法成本“低廉”之下
如何保护未评级文物
深圳并不是文物大市,加上对于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都在2012年以后,而旧城改造的大幕也是这个时间前后拉开,该案成为深圳市第一单文物执法案件后,借鉴意义会得到体现,因为在深圳市不可移动文物主体责任登记表中,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有224处,他们多半还未评级,如何得到保护应该有从法律层面上的保障。
龙岗区文体旅游行政执法大队已尽责地地去处罚相关开发商,但是20万元的罚款对于开发商来说,这个违法成本也就是九牛一毛。记者了解到,该开发商征这个老建筑地块时,给的条件是4套80平方米的房产,多出来的建筑面积,则以每平方米1.8万元来做现金补偿,最终又补偿了48万元,如此算来,征地费用的成本在600万元左右,而20万元只相当于征地费用的三十分之一,作何种取舍,开发商的选择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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