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维护费”是政策外衣下的“乱收费”
2014-10-17 11:20:21 作者:吴欣 来源:东北新闻网 已浏览次
大理将对在大理古城内从事生产经营及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收取古城维护费,专项用于古城保护。近日,大理市人民政府发布第4号公告,出台《大理市大理古城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申热议多年的古城维护费,但具体征收范围、方式、收费程序等由古城保护管理机构制定征收办法,报大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实施。(10月16日人民网)
如果说,“巧取豪夺”是指用软骗巧取等手段,强抢豪夺他人财物的话,那么,征收“古城维护费”则多了一层所谓合法的“政策外衣”,管你愿意不愿意都收“买路钱”。如此文雅平和地谋取不义之财,与用“软刀子”谋财何异!大理要收古城维护费之所以理直气壮,是因为一有毗邻丽江的先例,二有省里的批文。这些看起来似乎名正言顺,合情合理,但往深处探究,就犹如沙滩上搭楼房——没根基。
在我国现行法规允许和禁止的收费项目中,皆无古城维护费这一项。因此,大理就学着丽江钻政策的空子,也打起“擦边球”来。然而,对此巧立名目乱收费、侵害游客权益的项目,云南省发改委既未调查游客,也未“听证”群众,竟然就批准了。这种“老子护着儿子”乱收费的行为,既没有法规依据,也没有社会舆论基础,国家有关部门是不是应当管一管?如不及时刹车,征收古城维护费将不只是“云南特色”了。等到全国的古镇、名城跟着仿效成风,造成旅游产业混乱不堪、面临绝境时再行治理、整顿,就晚了。
其实,无论是古城集镇,还是现代化都市,都面临着“外来人口”的压力,都需要增加城镇维护的费用。但这些费用的来源,应当取之有道。就古城而言,这个道就是敞开“城门”,广接八方游客。随着游客的增多,餐饮、住宿、交通运输、商场购物、休闲服务等产业的GDP将同步增长,税收、财政收入也随之增加,又何愁没有维护费来源。如果坚持征收维护费,游客望费止步,就可能得不偿失。据杭州市审计局调查报告显示,西湖免费开放使景区管理部门增收逾亿元,带动了杭州旅游产业新增经济效益上百亿元。可见,丽江平均每年收取的维护费不足一亿,而其“隐形损失”又何止上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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