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大遗址保护的理论基石
2014-08-15 15:30:11 作者:陆航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已浏览次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建设与遗址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亟待探索出一条适应时代需求的大遗址保护路径。2010年,我国推出了建设考古遗址公园的新模式,并公布了第一批12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该模式将考古遗址整体保护起来,在不改变遗址原貌的前提下,建设考古遗址公园。经过4年的探索与实践,这种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认可。围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遗址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探索这一主题,记者采访了相关学者。
创新保护方式
建设考古遗址公园兼顾城市发展
据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原院长张廷皓介绍,2009年,根据国内考古专家和遗址保护研究学者建议,国家文物局首次提出“建设考古遗址公园”,明确了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方向。2010年,国家文物局在成都举行“2010年度大遗址保护会议暨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授牌仪式”,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圆明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三星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12家考古遗址公园获得“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称号并予以授牌。这标志着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作为丝绸之路鼎盛时期的代表,唐大明宫是中国古代乃至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宫殿建筑群。2010年,国家建立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对遗址进行保护和展示,成为融合教育、科研、游览、休闲等多项功能的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安家瑶长期负责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她认为,以往大遗址保护多以被动抢救性保护为主,大都是对遗址本体进行修补式的局部保护,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具有明显进步。
安家瑶告诉记者,20世纪80年代,国家文物局专家组组长黄景略建议当地政府出资购买大明宫地段的100亩土地,在此基础上完成了麟德殿的包砌复原工程,为后来的保护行动打下了重要基础。此举还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含元殿保护复原工程得以实施,随后有了打通殿前御道的设想和行动,进而有了发掘丹凤门的机会。
安家瑶认为,考古遗址公园是主动出击,对大遗址进行有目的的规划性保护,以遗址的规模和格局为基点对其本体和背景环境进行全面的综合性保护,在文物工作者的引领下动员社会参与,实行开放式保护和展示,兼顾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需求。
突出文化魅力
实施接近历史原貌的保护措施
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将大遗址保护工作提升到了推动城市发展、改善民生的高度,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带来新视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副主席郭旃表示,对地方政府和文物部门来说,“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称号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合理的开发导向,大遗址不再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累赘,而是地方经济的新增长点和城市文化的新亮点。因此,地方政府愿意加大财政投入,陆续建成了一批形态各异、主题鲜明的考古遗址公园。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与一般的城市公园有本质区别。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副教授刘军民强调,必须严格遵照考古发掘程序、合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结合遗址历史原貌进行建设,遗址公园一定要突出遗址的历史文化魅力,体现文化功能。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侯甬坚对此表示认同。风蚀、雨蚀及人为破坏等已影响到遗址本体的稳定性和展示效果,“文物保护部门应当实施不断改善的、接近历史原貌的保护性措施”。
“从宏观角度考虑,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既是大遗址保护工作的创新,也是对公园这一城市功能元素内涵的拓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张锦秋认为,考古遗址公园既符合大遗址保护理念,又优化城市环境、惠及大众,应成为大力倡导的保护模式。
明确社会责任
实现大遗址多重效益和谐共生
近年来,地方政府和文物部门越来越重视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在编制保护规划过程中,常常希望借此对大遗址进行密集开发。但在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和运营中却出现了偏差,如违背建设初衷,过度追求经济利益,使考古遗址公园逐渐沦为周边区域经济发展的敲门砖。“对历史遗存不够尊重,动辄以现代技术和人为因素在原有遗址上‘加裙’、‘装框’、‘修边’,已经严重打乱了文化遗址自身的生存逻辑。”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安介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所长陈同滨认为,造成这种偏差的背后是对考古遗址公园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认识偏差——使遗址公园承担过大或过小的社会责任,这很可能导致遗址在建设过程中被破坏。
“大明宫遗址公园值得肯定的是改善了遗址大环境,但在遗址上覆土种树、大兴土木则严重背离遗址保护初衷。”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研究员傅清远强调,遗址保护的核心是原状保护,而不是改造;遗址公园不是城市公园,不能按公园的要求改造遗址。
“明确考古遗址公园的社会责任,是促进考古遗址公园良性发展的理论前提,是提高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水平和进一步拓宽大遗址保护思路的理论基石。”刘军民表示,只有承担起这些社会责任,考古遗址公园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突出显现遗址的历史文化魅力,才能实现大遗址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谐统一和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小明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