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珠海私有文物保护 民风有民才有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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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白石街,古建筑的房屋墙面已经严重破坏。

 

      180年前,淇澳村民自主抗英成功,并索得3000两白银铺设的白石街,见证了中华民族抵御外敌入侵的光辉历史。但这条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街道在如今的城市化进程中遭遇了村民自主违建,相关部门尴尬执法等诸多问题。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统计数据显示,珠海市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15处,拥有省级文保单位16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6处。在对各级文物实施保护工作中,参与单位是否也遇到了白石街相似的困境,有没有什么解决对策?有什么经验借鉴?南都昨天邀请文物保护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民间文物保护人士,对此进行探讨。

      

      关于私有文物保护涉及产权纠纷保护阻力多

      

      南都:南都于上月报道的《唐绍仪故居产权之争》中,唐绍仪故居因后人的产权纠纷被迫关闭。珠海另一名人故居古元故居,去年以来,也因未完成管理权转移面临无人维修的局面。请问下,在珠海,私有文物的保护工作是否难度很大?

      

      潘恒:文物分为国有的、集体和私有的,一般来说,国有的和集体的都比较容易处理,私有文物在产权方面也没有问题,政府仅是接手管理权,产权还是属于私有。

      

      按照文物法规定,私有文物应该是由产权人保护,但现在很多的私有文物产权人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因此自行改变了文物的功能。有一些有保护意识的产权人,又可能在技术上、经济上有困难,造成了私有文物保护困难。

      

      有一些名人故居或是老宅子,后人多了,产权所有人也多,确实需要家族有一个牵头人,统一产权所有人的意见。在这方面,暂时的确遇到过一些困难,比如唐绍仪故居产权纠纷,以及特色建筑栖霞仙馆,但只要政府部门把后人的工作做细一些,做好疏导工作,涉及土地的,则做好土地置换工作,这个问题还是可以解决的,但这条路还很长。

      

      匿名人士:在高新区,有一些很有特色的古建筑,从价值上判断,应该是可以纳入文物的,但依据现行的法规,私有财产在纳入文物之前必须征得产权人的同意。有些产权人也可能认为纳入文物后会影响个人利益,拒绝纳入文物保护单位。上述情况均需要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做全面考虑。

      

      关于执法现状缺乏统筹单位执法有法难依

      

      南都:珠海当前的文物保护工作中,文体旅游局、规划局、国土局、城管局等多个单位均有参与,但目前存在一个情况,各部门均各行其是,依据各自单位执行,这是否导致文物保护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漏洞,会造成哪些麻烦?

      

      徐曙光:目前来看,如果仅按照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我们的执法难度是非常大的,这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难依。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居民要修(建)祖屋,规划部门应该给他们办理手续,明确规定他们怎么建,建多大的规模,建成什么样子,什么样的环境,什么样的风格,在他们建设过程中,还要引导他们去执行。

      

      城管作为执法部门,是没有权力提要求的,我们只认可规划局的同意,如果规划局同意了,我们就让他们建;规划局不同意,我们就不允许他们建。如果强制禁止他们修建,势必会造成暴力抗法,此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但是现在不让居民建设,又没有疏通渠道,城管执法过程中也是进退两难。

      

      潘恒:文物保护工程实际上算是一个系统工程,按照现在的体系,每个部门各有其责,文体旅游局也没有权力给人家规划、报建,但需要各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承担责任,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加强沟通,推动文物保护工作。

      

      曾某:当下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权大于法的现象,这毁掉了不少珍贵的文物。毕竟文物保护部门在政府序列里,也是弱势部门,他们对其他部门是没有直接的领导关系。文物管理不是垂直管理,不是国家的文物局领导地方文物局,只是业务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大部分都是受地方领导的。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把土地卖给房地产,开发商追求利益最大化,把文物保护置之度外,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建立了利益联合体,这种现状导致文物保护无从进行。

      

      南都:那么,各部门各行其是的现象如何才能改变呢?

      

      潘恒:这涉及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问题。珠海此前有一个文物管理委员会,在遇到重大问题时承担协调工作,但这个部门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在前两年撤销了,这个事情,我们也感到很遗憾。当前的文物保护工作,文体旅游局难挑统筹重任,需要市级以上单位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牵头,成立协调机构,统筹各部门的工作。

      

      匿名人士:珠海需要充分利用立法权,制定专门的法规,只有这样,相关的文物保护部门才能有法可依。并且通过一个高一级的政府权力部门,把规划、国土、文化、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联合起来,统筹各方面的规划。比如南都报道中的白石街违建问题,如果禁止居民重建祖屋,那是否应该给一块地来置换呢?这些事情不是单一的文物保护部门可以完成,必须通过统筹才能做好。)

      

      此外,在文物保护区域内,如果涉及到名镇、名街等项目,还需要政府能够将保护文物与城市建设、更新工作结合起来,政府投入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费,在不损害当地居民利益的基础上保护文物,这些工作都需要有专门的权力部门来统筹。

      

      关于执法经验文物部门下设文物执法队

      

      南都:有哪些城市或地区的执法经验值得借鉴?

      

      曾某:在北京、沈阳等市或区一级,文物部门下设有专门的文物执法队,会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纠察、罚款,是明确规定的具有监管职能的行政部门。一旦市民发现有侵犯文物保护的行为,可直接向文物部门举报,文物部门也会在5天内给予回复,并安排执法队去现场查看、执法。

      

      关于文保区居民去留发展名镇周庄做法值得学习

      

      南都:淇澳岛抗英遗址是珠海高新区内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日前,文体旅游局提供的《淇澳岛抗英遗址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中期将会开展居民的搬迁置换工作。这相当于,把居民请出来,把游客请进去,不知道这是否有利于文物保护呢?

      

      罗玉芬:“把居民请出去,把游客请进来”的确是当下的一种古镇、古村保护利用的方式,但我个人不太认可。游客喜欢的是一种民风,有“民”才有风情,如果把“民”搬迁了,那风情也荡然无存,人与自然、文物、生态的和谐更是无从谈起。

      

      现在的乌镇,作为一个旅游点是非常成功的,看起来很美,但是只是一个电影、布景的样子,因为项目在策划时候,没有考虑村民的利益,导致村民与景区的关系非常紧张,需要很多的保安维持当地的秩序。

      

      相对而言,周庄、西塘是鼓励居民在里面居住、做生意的,当地政府做得很好,所有的商业活动都经过一个名镇管理委员会来策划、管理,鼓励居民融进名镇的发展,这个保护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潘恒:我对此不是很认同,居民搬出去就变成一个空巷子了,失去了原有的气息,这不是我们追求的。如果是私宅,我个人认为,可以以土地置换的形式把地征下来,鼓励居民再建新房。但政府在报建费上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或是经济补偿,苏兆征故居的重建就是采取这个方式解决。

      

      但是,涉及到古镇、古街的保护,最好保持原住居民,保留原来真实的生活状况,你所拿到的《淇澳岛抗英遗址保护规划》,暂时也只是我们通过招标聘请广州一个设计公司制定的征求意见稿,还不是报送稿,我们还将要做完善工作的。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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