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建商品房,文保在为谁让步?
2014-07-08 11:24:01 作者:尔东平 来源:红网 已浏览次
记者近日在当地调查时发现,就在殷墟重点保护区及核心保护区内,出现了正在开工建设的商品房、小产权房等名目繁多的建设项目。而这些违法开工建设的房产,大多都披上了“解决核心保护区内困难群众住房”的外衣。(7月7日中国广播网)
对此,笔者不禁想起年初看到的一则关于殷墟文保与民生发展相互矛盾导致殷墟保护存在困境的报道,意思大致是:殷墟被列为《世界遗产名录》后,旅游业发展不景气,加上保护制度的严格实施,当地群众守着不死不活的旅游根本没有致富,连解决基本住房都成难题,以致违章乱建频发,当地村支书更是一语“把我抓了也要建,不能让老百姓没房住”,坚持“为民做主”。此报道引发热议,该不该在保护区建房,似乎不再是简单的“不准建”或是“一推了之”,且民生大于天的形势下,文保也必须要让步了?
事情当然没有定论,此前的报道中称,对于安阳殷墟保护区内违规建设的房屋,当地有关部门已经叫停,说明,在文物保护的立场上,当地政府是坚定的,然而对于民生保障,如何有效解决保护遗址遗迹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安阳市委、市政府表明正在进行专题研究。
急群众所需,解民生所困。当地政府有着不容推卸的责任,至于专题研究结果怎样,目前还没有任何消息。然而,事实总让人不忍直视。位于殷墟保护区内的大司空村西边,新村花园以商品房的形式开始出售了。而在保护区内多个村庄都在建房,大小产权房都有,这些房子,多以“解决当地群众住房困难”为由在建销售。如此看来,保障民生倒成了违法乱建的合理借口。
有意思的是,新村花园的宣传画上,还有“地处国家大遗址公园核心区”的描述,不禁联想到如今各大开发商为了吸引客户猛吹环境和地段,而新村花园无须吹牛和虚构,其位于保护区核心地段的因素必然吸引很多“城里人”去购房。不过,笔者却以为,这句颇有意味的广告语用作违法建设的“证词”更贴切一些。
敢在保护区建商品房,很难说凭一己之力就能达成,更不可能仅是当地村支书“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结果,追责必然逃不过每个环节。尽管当地区政府对于保护区违法建设问题态度坚决,称绝对不允许在殷墟遗址上存在违章建筑,对于未经批准、未经审批、破坏景观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然事实终究让说辞没有说服力,因为曾经号称已经叫停了违规建设房屋,现在依然有众多违法建筑赫然矗立于保护区内,且还是披着民生的外衣,如果没有权力撑腰,违背制度与触犯法规的风险未免太低了点。
对保护区的保护,我们从来不缺乏制度,缺乏的恰恰是对制度的执行。殷墟保护区内不能建商品房和小产权房已是当地群众的公知,就算确实需要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多数当地群众表示,在原有宅基地上修建就可以,没有必要占用其他土地。披着“解决群众困难”外衣的那句“杀了头也要建”看似是为了群众的无奈之举,在公开出售的商品房面前显得有些无耻,拿群众的困难当“唯利是图”的幌子,底气何来。
近年来,在保护区建商品房的案例不胜枚举,更有地方为建房不惜“毁遗”,凡此种种无非就是利益驱然。那么推动保护区发展就没有其他出路了吗?“土地财政”和“拆迁致富”的老路为何还没有摒弃,对于殷墟这样具有厚重历史文化底蕴的保护区,如何壮大旅游业带领当地群众致富,是需要当地各级政府研究的问题,而非殷都区一个区就能承载的。否则,文物保护终究在群众诉求、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的多方倒逼下,沦为利益的嫁衣。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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