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襄阳城墙的保护与管理
襄阳城墙位于湖北省西北部襄樊市,全长7331米,是全国保存较为完整的古城墙之一。特别是最宽处达250米,平均宽度达180米的护城河更有“华夏第一城池”的美称,为我国城墙典范。2001年襄阳城墙以丰富的文化内涵、独有的历史价值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襄阳城墙作为襄樊对外开放的窗口,在促进经济、旅游等各行业的发展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时刻影响着襄阳城墙的保护,如何有效保护好襄阳城墙的历史环境风貌、城市空间布局,确保可持续发展,使其更好地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是非常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
襄阳城墙的保护工作源于新中国成立后,新成立的人民政府非常重视襄阳城墙的保护,于1956年公布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并先后多次对襄阳城墙进行修缮。但由于管理水平滞后,加之受经济不发达、市民素质相对偏低等因素的制约,在城墙附近建工厂,在城墙上拆砖建房、刨土种菜等现象比比皆是,一度使襄阳城墙保护工作举步维艰。20世纪80年代初,市政府为扭转襄阳城墙在管理上的不利局面,将襄阳城墙划分了若干段,由园林、城建、文物等6个部门共同管理,而文物部门管理范围却只有400多米。政府的初衷是将城墙管理单位具体化,以提高襄阳城墙的管理水平。实践证明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由于某些领导的文物保护法律意识淡薄,且管理水平有限,在管理过程中往往只为自身的利益着想,从来不顾城墙保护的大局,造成了城墙管理的局面更加复杂。特别是在90年代后期,一些部门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在没有向上级文物行政部门申报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襄阳城墙遗址上修建了类似城墙的三层小楼从事商业开发,像这样肆无忌惮的造假古董、假文物,不仅不利于襄阳城墙的保护,也破坏了襄阳城墙的环境风貌,大煞风景。正是因为管理权属的分散,形成了各部门对城墙的交叉管理,责任界限不明确,在管理过程中便出现了“有了利益‘当仁不让’,出现问题就‘互相谦让’”的尴尬局面。当城墙出现险情时,这些部门又没有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及时编制修复计划向上级文物行政部门申报,而是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维修经费,争着、抢着来修复城墙。由于维修工作没有得到专家的论证,也没有按照《文物保护法》中“修旧如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进行,而是按照领导的主观意识来修城墙。他们为了使城墙“高大”、“壮观”,在维修过程中将城墙内侧的夯土护坡削掉,并用城砖取代,回填的夯土层中竟夹带着大量的建筑垃圾。“修复”后的襄阳城墙比原来的城墙“长”高许多米,但城墙维修缺乏科学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出现多处倒塌。
鉴于上述原因,为了更好地落实好襄阳城墙保护工作,加强对襄阳城墙的管理。襄樊市文物部门始终坚决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抱着“守土有责”的决心竭力维护城墙的安全。但由于管理局面的混乱,特别是一些部门行为对襄阳城墙造成了破坏,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文物部门为了消除这些影响,顶住部门压力,依法对一些产权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虽然有些单位对我们的执法行为不理解,认为大家都是政府部门何必做出伤和气的事。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文物部门是受国家、人民的重托,担负着保护祖国文物、传承文明的重大责任,对襄阳城墙的管理是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绝不能因为自己的疏忽,使国家的文化财产蒙受无法弥补的损失,而愧对祖国和人民,成为历史的罪人。2000年以来,文物部门为理顺襄阳城墙的管理体制,做到“责、权、利”分明。多次向政府写报告陈述城墙多头管理的弊端,同时还依靠民主党派向政府写政协提案,以期待早日解决襄阳城墙管理体制混乱的局面。在全体文物工作者不懈的努力及社会上有识之士的积极倡议下,襄樊市政府为彻底解决这个长期遗留的问题,化解襄阳城墙在管理上存在的矛盾,确保襄阳城墙能够健康持续发展,于2005年10月终于决定将整座襄阳城墙的管理权属统一归口到文物部门。
目前,襄阳城墙的管理权属已统一移交给文物部门。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加强文物法制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文物干部队伍对于城墙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对此,我们根据襄阳城墙的现状,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并汲取国内外文物保护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制定出合理的保护制度来加强城墙的管理。现在,专门成立了襄阳城墙管理所,并派3名有文物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襄阳城墙的日常管理工作。从人员上讲这显然是不够的,文物部门克服经费短缺,自筹经费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物保护员。经过培训考核,从中选出一批思想、文化素质较高,爱岗敬业热衷于文物保护事业的人员充实到襄阳城墙的管理队伍中。随着襄阳城墙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依法管理应是襄阳城墙安身立命第一要素。在日常工作中,文物执法人员依据《文物保护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同时还加强地方法规的建设。虽然襄樊市人民政府早在1983年就出台了地方法规《襄阳城墙保护管理布告》,但在城市20多年发展历程,有许多条款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为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把襄阳城墙的立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现在,文物及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筹备这项工作,将在《文物保护法》的指导下修订《襄阳城墙保护管理条例》。
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襄阳城墙长期没有得到有效的维修,许多城墙段都有濒临倒塌的危险,现亟须维修。从主观上来看是城墙年久失修,但政府对城墙的保护经费投入不足也是重要原因。虽然襄樊市财政部门将襄阳城墙的保护工作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到襄阳城墙的保护维修经费近百万元,但对于整座城墙维修工程来讲犹如杯水车薪。因为城墙的维修是一项综合性的大型工程,涉及面广,特别是需求的经费十分巨大,微不足道的经费很难在短时间内将存在数百年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如何用有限的经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城墙的管理、维修过程中合理使用经费,是摆在文物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对于城墙的维修工作,必须以务实的态度对待,并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墙划定不同危险系数,通过统筹安排来合理运用经费。在维修工作开始前,还要在城墙上开展一次全面实测工作,这包括邀请地质部门对水土、地质等情况的勘察,文物部门对襄阳城墙现状的测绘等工作。将收集到一系列的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维修方案上报上级文物部门申批。在征得相关部门批准后,通过招投标,选定具有相关等级资质的工程队伍进驻施工。文物部门要全方位对维修工程进行严格的监督,从而保证每次维修工程质量都能达到优良工程的标准。现在,考虑到地方财政每年投入到襄阳城墙进行维修经费十分有限,每次只能对襄阳城墙进行部分维修,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很难解决襄阳城墙的实质性问题。为了能够保证襄阳城墙长治久安,尽快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墙进行维修,拓展维修经费渠道来源非常关键。目前,我们也在积极争取国家财政经费对襄阳城墙的投入,力争早日恢复襄阳城墙的雄姿。与此同时,襄樊市人民政府为配合城市规划的实施,也主动“走”出古城墙,迁建他处,现在的襄阳城墙出现良性发展的态势。
加大《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同样也是保护襄阳城墙的有效途径之一。近年来,文物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图片展板、散发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文物法律、法规,以提高市民的文物保护法律意识,让广大市民清晰地意识到襄阳城墙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弥足珍贵。“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襄阳城墙作为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仅是政府或某个部门的责任,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保护好优秀的文化遗产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广泛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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