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守护屡遭破坏的文物

6月底,《中国经营报》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在浙江省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工程的良渚博物院周边,密布着超过12个别墅项目,仅万科集团主导开发的良渚文化村内,别墅面积就超过200万平方米,遗址保护面积日益缩小。而在半个多月前,位于广州市萝岗区广州地铁六号线建设工地内的大公山遗址考古工作现场,遭到施工单位挖掘机破坏,多座先秦时期墓葬被摧毁。

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毋庸赘言。文物是一个民族传统的灵魂,是先民宝贵的遗存,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透过文物,我们甚至能还原出先人所处的时代风貌。遗憾的是,尽管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逐渐提高,但那些散落于街头巷尾的古建筑、埋藏于地下的古墓遗址,仍然屡遭破坏。

文物为何屡遭厄运?谁是破坏文物的黑手?历数近年来的案例,一个让人惊讶的事实是,城市的开发商正取代昔日的文物贩子,成为这些珍贵文物的大敌。再高的历史价值,在商人看来,敌不过触手可及的金钱;再精美的雕刻艺术,也抵挡不住开发商对于商业利益的渴望。而某些地方政府也放任这种文物破坏行为,在他们眼中,文物的保护远不如GDP的增长那么重要。

在商业利益面前,目前的文物保护者们似乎没有更好的办法。一部仅有的《文物保护法》还是2002年的产物,早已无法应付各种复杂情况,并与现实脱节,难以执行;文物执法部门没有强制执法的权利,往往只能在事发之后对损毁文物者进行处罚或劝阻,难以起到实际作用:有关部门对损毁文物的处罚和处理过于宽松,导致损毁文物的违法成本极低,开发商们有恃无恐。在这样的情况下,文物保护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只能坐看那些不可再生的文物日渐消亡。

文物是一座城市、一个国家历史的见证,更是物化的历史。这些见证者一旦缺席,无疑对历史、文化的传承将造成巨大损害。因此,文物保护亟须创新工作机制,强基固本。

加强文物保护,首先需要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规划、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中,让文物保护工作成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规,建立健全文物执法体系,加强文物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另外,有关部门也须建立健全文物定期巡查制度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文物违法犯罪案件与安全事故情况,加强文物工作的宣传,让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人心,努力构筑文物安全的长效机制。

城市的现代化和文物保护并不矛盾,社会的发展无碍于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积累。保护文物,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使之世代传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唯有守住那些处于危机中的文物,我们的社会才能获得更快、更好、更可持续的发展。

责任编辑: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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