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明古墓事件暴露文保软肋 利益面前责任何在

1月25日,在济南市长张建国亲笔批示和新成立的文物工作小组的督促下,自出土后被藏匿了两天的明古墓部分墓石,终于出现在人们面前。

墓主人是明朝六品官

这些墓石,一块块散落在工地东南角、距离发现地约400米的几个渣土堆上,多名考古人员、记者以及关注此事的济南市民爬上渣土堆寻找。

古墓的主人是明朝嘉靖年间死亡的德王府官员“葛翠崖”,生前曾做过六品官。墓石上所刻的“上古龙门人”、“承奉正”、“好赈贫乏”等文字,介绍了这位明代先人的籍贯、官职、德行等信息。

“如果这座古墓是在铲刀下而不是挖掘机下出土,让人们看到它本来的面目,那么它的文物价值要比现在大得多。”济南市考古所一位工作人员说。

工地办公人员给考古人员讲“形势”

1月25日,济南市政府副秘书长杜平率领文化、公安、建委、规划等部门人员到发现并破坏明古墓的和平路工地举行现场会,会上公布成立文物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处理工地文物发掘一事。上午现场会过后,记者与一名包土方工头进行了如下对话:“那些出土文物弄到哪儿去了?”“哪是什么文物啊,那就是一堆乱石头,还有一块断碑,原来被人填在那里。”“把它弄到哪儿去了?”“西郊。济南的渣土都倒在那。你们要的话,我让他们找回来……就是一堆乱石头嘛。”

就已被破坏的明古墓的下落,考古人员郭俊峰曾几次找开发商协调,工地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现在是经济社会……”

古墓发现地在建“天价房”

据知情人士讲,发现明古墓的工地的交通及人文环境优良,尽管正在进行的房地产建设才开始打地基,但每平方米已“卖”到1.2万元以上。明古墓被毁事件曝光后,一些人认为,暴利使开发商损毁文物有恃无恐。

省文物局王永波副局长曾提到,社会公众对文物法规了解增多,对文物保护有“两面性”影响,一方面是保护文物成为大多数人的自觉行为,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人破坏出土文物的胆量——因为根据目前的文物法规,文物部门作出的罚款,在开发商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1月25日,济南市政府副秘书长、新成立的文物工作小组组长杜平在发现明古墓的工地上召开现场会说了“狠话”:如果房产商继续破坏地下文物,不仅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还有可能被撵出济南房地产市场。他转达张建国市长的话:“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就是政府失职!”这一表态令关注该事件的很多人叫好。

此次事件中,一名施工方代表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工地出土文物,施工方须承担下一步考古发掘的费用,他对此表示难以接受。26日,济南市考古所两名工作人员也就下一步的发掘所需的2万元费用与山东诚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协商,当日没有达成协议。

责任编辑:nat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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