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乡15位村民夜盗古墓 春秋青铜鼎只卖15万
湘乡的左某想发大财,与人合伙盗挖古墓,结果得不偿失,不仅分得的1万元赃款要“吐出来”,年过半百的他还要付出锒铛入狱的代价。
9月16日,记者从湘乡市法院获悉,左某因犯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左某今年54岁,初中文化,湘乡市东郊乡农民。2006年农历9月底的一天, 左某无意中听人讲,附近的湘乡市农科所雷公场山可能存在古墓葬,里面有不少值钱的文物。左某决定抓住这个“发财”的机会。
当晚,左某就和同村村民辜某(已判刑)等15人来到山上。经过一番挖掘,他们挖出了一件三足青铜鼎。事后,青铜鼎被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位李姓商人,左某分得赃款1万元。
接到村民报案后,当地警方迅速出击,最终将青铜鼎成功追回。经省文物部门鉴定,青铜鼎为春秋晚期制作,属国家三级文物,有较高的历史和科研价值。案发后,左某向警方投案,并主动退还了非法所得的1万元。
不久前,湘乡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左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但提出自己在本案中只是从犯,且积极悔罪,请求法院从轻判罚。最终,左某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信,法院遂作出如上判罚。
与左某一同获刑的,还有另一被告周某。周某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之前,另外13名盗墓者已被法院一一量刑。至此,参与盗墓的15人均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