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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9年11月17日,“雾月政变”之后第八天,巴黎警察局长签署一项法令:所有想要穿男性衣服的女性必须在警察局取得合法许可。所谓“男性衣服”,就是我们今天随处可见的裤子。时至2013年1月31日,在该法运行200多年之后,法国终于正式废除这条在现代社会形同虚设的法令。巴黎女性穿裤子合法了。 在19世纪的巴黎,想要在警察局申请到穿裤子的许可证,不仅要有医学证明,还需要有市长或者派出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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