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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作为大陆法系发源地之一,在通过立法防止重要文物外流方面有较长历史。早在1919年魏玛共和国成立之初即通过立法,规定重要艺术品须登入国家“财产清单”。清单中的艺术品须咨询国家内政部任命的专门委员会意见,并征得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运出国境。 二战后,联邦德国于1955年制定了《防止文化财产外流法》,该法沿革1919年法律精神,确认以制定财产清单的形式防止文物外流。2007年,德国加入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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