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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买房都是先“立契”,立契即如当今的买房合同,房契立好后,各有关部门要在上面盖章,否则无效。 在房契上盖章前,还有一道手续叫“遍问亲邻”。宋太祖时期有明文规定:凡典卖、倚当物业,先问房亲,房亲不买,次问四邻,四邻不买,他人才可交易。 可见,卖方在卖房之前,要得到族亲和乡邻的首肯,这种首肯不是口头的,正规的做法是“依账取问”,具体的做法就是拿一个小本子“问账”(元代叫“问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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