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以上二维码,关注文物网,获取最新文博收藏艺术资讯。
记住密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5日下午开始分组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这是该部法律草案首次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受到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一些依靠口传身授予以传承的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面临人亡艺绝的危险,大量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珍贵实物遭到毁弃,亟待通过立法明确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
传承与传播是对需要继承与弘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关键环节。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明确了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措施。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立之本。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口传身授的特点是艺随人走,人类许多珍贵的技艺,随着传承人的离世而消亡。 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采取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这些措施包括:提供必要的场所,资助其开...
为了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过滥、过乱,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规定建立国家和地方两级名录体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有利于突出保护重点。草案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分别建立国家和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对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予以保护。 要保证政府作出的决定既具有社会公信力,又符合非物质文化...
调查工作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规定,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被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早在2005年,文化部部署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这在我国尚属首次,目的是通过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此次提请审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开展非...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