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位著名的政治家、书法家和学者。他的《广艺舟双楫》求新尚变,为晚清书法艺术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天地。可以说,《广艺舟双楫》给中国的书法艺术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具有深远的文化意义。康有为提倡临习六朝碑刻,力斥帖学的披靡之风。当然,他的论述也不失有一些偏颇和激越之处,如他的“扬碑抑帖”、“尊魏卑唐”等态度和结论引起了当世及后世学者的诸多争议。

康有为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位著名的政治家、书法家和学者。他的《广艺舟双楫》求新尚变,为晚清书法艺术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天地。可以说,《广艺舟双楫》给中国的书法艺术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具有深远的文化意义。康有为提倡临习六朝碑刻,力斥帖学的披靡之风。当然,他的论述也不失有一些偏颇和激越之处,如他的“扬碑抑帖”、“尊魏卑唐”等态度和结论引起了当世及后世学者的诸多争议。

“扬碑抑帖”

此说是与康有为的“帖学大坏”的理论紧密联系的。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的书学思想精要即为“推崇魏晋南北朝碑”。他有的放矢,认为“帖学大坏”在《尊碑第二》中提到:“晋人之书流传曰帖,其真迹至明犹有存者,故宋、元、明人之为帖学宜也。”说明宋、元、明几朝,因晋人书帖尚有存者,学帖也较为适宜,而晋人之帖“流及国朝,则不独六朝遗墨不可复睹,即唐人钩本,已等凤毛矣。”且“今日所传诸帖,……,大抵重钩屡翻之本,名虽羲、献,面目全非,精神尤不待论。”康有为指出,本朝所传帖本不宜临习,因为大多数都是经过若干次的钩描和翻刻,其精神风貌肯定出原作已远。而原作如今又尚不易得,欲学书者,只有学碑。对此,康氏似乎颇显无奈:“今日欲尊帖学,则翻之已坏,不得不尊碑;欲尚唐碑,则磨之已坏,不得不尊南、北朝碑。”由此,康又指出碑学的五大优点:“笔画完好,精神流露,易于临摹,一也;可以考隶楷之变,二也;可以考后世之源流,三也;唐言结构,宋尚意态,六朝碑个体毕备,四也;笔法舒长刻入,雄奇角出,迎接不暇,实为唐、宋之所无有,五也。”这样,康有为就指出了“扬碑而抑帖”原因。

对于康氏对“抑帖”理由的论述,沙孟海先生曾提出不同的意见:“他有意提倡碑学,太侧重碑学了。经过多次翻刻的帖,固然已不是二王的真面目;但经过石工大刀阔斧锥凿过的碑,难道不失原书的分寸吗?”沙先生的话是要告诉我们,对于康有为的“帖学观”,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正如沙先生所言,确实有的碑刻经过石工匠人的锥凿,笔画都已经面目全非,横折撇捺抛刃露尖,断非挥毫而为,实乃刀凿所就。点画尚且如此,更不要说结字和气韵了。而康有为片面地推崇碑石,竭力打压帖学,如此偏颇论述已经犯了研究著述之大忌。

康有为提倡“扬碑抑帖”,就“扬碑”来说,康氏确实流露出一种很强的主观随意性。为了服务其所推崇的碑学,他甚至不惜片面地提出一些牵强的理由,且偏颇地否定帖学的优良传统和辉煌成就。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康有为所指的“抑帖”,并非抑制清朝以前的帖,而是国人所学之帖。并且康有为也不是终其一生都在推崇着“扬碑抑帖”的教条。李任夫先生曾在《听康有为先生谈书法》一文中提到,康有为曾言:“……,从今天的应用来说,归根到底,当然以楷行为主,以碑学为主。但学帖也可补碑的不足。……我是一贯主张学碑的人,但我并非把帖一笔抹杀……”刘文秋也曾在《康有为的帖学观》一文中提到康有为在晚年时对帖学的重新审视:“前作《书镜》(即《广艺舟双楫》)有所为而发,今着使我再续《书镜》,又当尊帖矣。”由此可见,康氏的“扬碑”也好,“抑帖”也罢,并非是绝对的,只是由于他是“有所为而发”。这个若要结合当时的社会状况、思想状况都比较混乱的形势则不难理解——不如此这般地大胆贬斥、激越张扬,是难以引起书法界的普遍震撼和深刻思考的。

“尊魏卑唐”

“尊魏卑唐”是在康有为确立了“尊碑”的前提下,树立了“碑学”的至高地位后,就如何“选碑”所做的论述。康有为认为学书就要“多见多临”,这里所提到的要见要临的自然是碑拓。然“千碑不易购,亦不易见”,只好“握要以图之,择精以求之”,这样“得百碑亦可成书”。

康有为指出习碑也要择其精要,“以何为要也?曰南、北朝之碑其要也”由此康有为大体上确立了他的“尊碑”之说,随后又列举出六朝碑刻“无体不备”、“古意未变”、“晋帖不得见而晋碑可见”等优势加以论证。又以求唐名碑之“非原石不存,则磨翻已坏”、求散碑之“本末倒置,眛于源流”等理由论证“唐碑可学者殊少,即学之,体格已卑下也,故唐碑可缓购。”达到其“卑唐”的目的。

此外,康有为还单独用了一个章节的笔墨大谈其“卑唐”理论。“论书不取唐碑,非独以其浅薄也,平心而论,欧、虞入唐,年已垂莫,此实六朝人也。褚、薛笔法,清虚高简,若《伊阙石龛铭》,《石淙序》、《大周封禅坛碑》,亦何所恶!良以世所盛行,欧、虞、颜、柳诸家碑,磨翻已坏,名虽尊唐,实则尊翻变之枣木耳。若欲得旧拓,动需露台数倍之金,此是藏家之珍玩,岂学子人人可得而临摹哉!”

曹建先生曾在《康有为“帖学大坏”论及其影响》一文中,对此做了论述,他指出康有为在这里犯了论述上的主观随意性的错误。康有为提出卑唐的理由:第一,因其“浅薄”;第二,翻刻过滥,失其原有风貌,而旧拓虽具原作之风貌,却因贵重而不易得。那么这似乎是因为唐碑难以普及而卑唐而非唐碑本身存在着风格或水平的问题。由此看来,康氏在“卑唐”这一节的论述在相当程度上染上了强词夺理的色彩。

康有为把“旧拓不易得”由“不取唐碑”的理由转变为“卑唐”的理由,偷换了概念,情感发生了跳跃,确实有其主观臆断之处。

在“卑唐”这一节中,康有为并非把所有的唐碑都贬得一无是处。他也提出了一些“不见称于世”的唐碑之作是颇具古意、值得学习的。如包文该《兖公颂》,又范《阿育王碑》等等。而康氏所贬,乃是传统书家所推崇的“颜体”、“柳体”。这也是康有为打破传统藩篱、另辟蹊径的一种改革创新的表现。其中有些论述不乏见地,但言辞过激之处也比比皆是。为了树立其“卑唐”理论。他过高地评价了推崇碑学的邓顽伯、包世臣等人:“南北碑兴,邓顽伯、包慎伯、张廉卿以书雄视千古,……”而对唐代亦取得书法大成的张旭、怀素只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若权怀素《平百济碑》,间架严整,一变六朝之体,已开颜、柳之先。”又说:“张颠《郎官石柱题名》有廉直劲正之体,皆唐碑之可学者。”而对于“癫张醉素”的狂草书所取得的书法成就则只字未提。

此外,康氏提出“然学以法古为贵,故古文断至两汉,书法限至六朝”然后得出结论“虽终身不见一唐碑可也”。后文又提出唐碑之可学者——殷令名《裴镜民碑》、王知敬《李卫公碑》、郭俨《陆让碑》等。如果两者并不矛盾,那只能认为康氏“操此而谈,虽终身不见一唐碑可也”的论述是偏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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