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 楚天都市报
黄鹤楼、滕王阁、岳阳楼等“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楼”,最近传出计划集体“打包”申遗的消息引发各方关注。有关文保专家指出,目前中国计划申遗的清单中并没有十大名楼在内,里面有好多连文保单位都不是,属于“假古董”。记者同时了解到,十大名楼申遗明年将继续进行。(详见本报近日报道)
十大名楼“打包”申遗,专家言之凿凿,自然遭到质疑。这里面主要有两种声音:一是认为部分申遗的后备军,在论资排辈上确实“楼微言轻”,譬如南京的阅江楼是2001年才建成开放,年资浅薄。二是申遗成功之后的景区门票涨价是不争的事实。譬如2008年7月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福建土楼,门票价格上调幅度从40%至300%不等。
这些道理,听起来似乎都对。但申遗成功还是失败是一回事,有没有这个愿望和申请资格是另一回事,总不能因为“希望渺茫”就连着申请的权利也要剥夺了吧。至于申遗是为了涨价,于是怕人家涨价就巴不得其不得善终,这也算是很有特色的“中国式”。公共监督的理性,在于起码的理据感,真要解决中国景区门票上的症结,在于风景资源的权属与听证程序、在于地方部门的门票经济思维等等。至于申遗或者不申遗,可能影响的不过是涨价幅度,而涨价的实质,是公益资源过度市场化的问题。
真正有趣的是:一方面,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提出“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另一方面,根据2002年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比如说对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都是严重的破坏文物的行为,但该法规定的最高罚款竟只是50万元而已。
文保上的厚此薄彼,远不在于一两座时髦的古楼。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对于申遗成风的中国景区来说,这不是一件坏事。即便没能如他们所愿,起码也能领会一些真义,不然,还有更好的“清醒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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